我省要求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

10.12.2014  11:10

  12月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要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推动联系群众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通知强调多措并举。一要深入基层,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状况。统筹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走村入户,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特别是御寒物资保障和过渡房保温保暖等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和掌握底数,查实核准救助对象,建立健全救助台账,做到对象准确、需求实在。

  二要周密部署,科学制定安全温暖过冬工作方案。根据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及时有针对性地制定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方案。多方筹集资金,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所需经费;进一步做好御寒物资采购和发放工作,不让困难群众缺衣少被;在交通不便、灾害易发的中高山地区和边远山区建立御寒物资储备点,提前做好食品、衣被、燃料、取暖设备等救灾御寒物资储备工作;加强重点场所卫生防疫工作,确保不发生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要突出重点,确保特殊困难群体救助落实。康定“11·22”地震灾区要切实做好抗震救灾和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工作,确保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区和达州、巴中、广安、南充等今夏暴雨洪涝灾害重灾区,要加快推进农房重建工作,确保大部分重建农户春节前能搬进新居。春节前完成重建任务确有困难的,要妥善解决重建群众临时住所问题,并采取相应保暖措施;对留守病残老人、留守儿童、散居五保对象安全温暖过冬可能存在的问题,建立特殊困难对象安全温暖过冬联系帮扶机制。继续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认真落实物价临时补贴政策,适时提高低保补助水平,在春节前将2015年第一季度的低保金发放到位。切实做好“三无”人员、“三孤”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四要形式多样,深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各地要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走访看望城乡困难群众、军烈属和老党员,继续做好各类特殊群体过节组织工作,营造互帮互助、温情融融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温暖过冬督导机制,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度,杜绝走马观花和形式主义,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记者王玉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