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农牧局多举措开展百草枯管控工作

22.06.2016  11:59

  按照规定,2016年7月1日以后停止百草枯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为确保在6月30日前将所有百草枯水剂产品下架,不得在县内销售和使用,县农牧局多举措开展百草枯管控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农牧局高度重视,召集会议,布置告知、检查、执法、宣传等各项工作,确保7月1日以后不再销售、使用百草枯水剂。同时做好替代品种的推荐工作,避免因停止使用百草枯水剂而影响农业生产。

  二是全面开展排查。以农药经销商和使用者为重点,全面开展排查,督促各农药销售商于6月30日前将所有百草枯水剂产品下架,不再经销并及时将剩余百草枯水剂退货。对允许销售、使用的百草枯其它剂型的产品纳入高毒农药管理,定点经营,实名销售。

  三是严格执法监管。截至6月21日,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共出动执法车辆9车次,执法人员34人,检查农资经营店87家,发放《今年7月1日以后  百草枯就是“高压线”》宣传资料8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