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院:农民工欠薪案优先立案 执行款优先发放

04.12.2016  20:33

  12月2日,省法院向媒体通报,从2016年11月30日至2017年3月5日,全省法院集中开展“司法大拜年”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活动期间,全省各级法院将集中人力物力,加大对涉及农民工、职工等群体的案件执行力度,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款优先发放。

  省法院执行局相关人士介绍,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七类案件为重点清理对象,具体包括:拖欠职工、农民工等劳动报酬案件;拖欠涉及职工、农民工利益的工程款案件;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案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工伤赔偿纠纷案件;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全省法院将通过专项执行活动,集中执结兑现一批涉民生案件,集中司法救助一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困难申请人,集中制裁打击一批拒不执行涉民生案件的被执行人。

  全省法院还将坚持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款优先发放的“三优先”办案原则,强化立案、审判环节财产保全,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用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推动涉民生案件又快又好执结。(记者 刘春华)

责任编辑:吴俊凡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