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5月实施 四川省人社厅厅长胡斌解读

18.01.2020  00:52

  新华网成都1月17日电(任美洁)1月16日,四川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新闻通气会在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召开。会上,四川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胡斌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行了解读。

  四川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新闻通气会。江维摄

  据胡斌介绍,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开启了依法治理的新征程,为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武器。

  条例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具体提出:要落实“四个责任”,包括企业业主主要责任、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人社部门牵头协调责任;并要建立“六项制度”,即建立数据共享制度,建立总包直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建立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法律援助制度,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建立保证金制度。同时,条例明确,结合冬季攻坚行动和春季专项行动,要突出抓好清查、清偿、清零“三清”行动,摸清欠薪情况,掌握欠薪隐患,及时化解存量案件。组织开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两打”行动,依法依规惩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或个人,严肃惩治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以法治手段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利益。

  据悉,2019年四川全省欠薪案件结案率达到99%,欠薪案件、拖欠金额、涉及人数分别同比下降42%、84%、83%。下一步,四川省将重点抓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启动2019年度省政府对市(州)政府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强化约谈问责,继续加大存量案件查办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蒋燕 分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