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院副院长郭晓鸣、省农业厅农经总站站长陈雩桢一行调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13.11.2015  12:32

  11月12日,省社科院副院长郭晓鸣、省农业厅农经总站站长陈雩桢一行赴利州区专题调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区委书记刘襄渝、市农业局副调研员李龙、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殷扶炯分段参加调研。

  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工农镇小岩村、赤化镇泥窝村等7个村、31个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工农镇小岩村并颁发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证书。龙潭乡整乡、赤化镇五村、工农镇千佛、小岩村等24个村140个组的清产核资已全面结束,共清出资源性资产2180亩,资产性资产11200万元,工农镇小岩村已将清理出的资产量化到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为更好地盘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使其发挥最大经济效益,还探索了以村为单位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社,将各村民小组股份量化的资产纳入股份合作社分别进行核算、管理和营运。

  郭晓鸣、陈雩桢一行到赤化镇泥窝社区、三堆镇井田现代农业园区、工农镇小岩村实地察看了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并在工农镇小岩村与部分村组干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成员、农场主、种养大户、返乡农民工代表和区委统筹委、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等部门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通过调研和座谈,郭晓鸣充分肯定了利州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一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注重顶层设计,每个改革步骤都以区政府出台了系列文件,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和风险防范。二是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清产核资、股份量化等工作中,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三是敢于创新突破。出台了《广元市利州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工商登记管理意见(试行)》(广利府办发〔2015〕60号),授权工商部门对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进行注册登记。四是体现了分类推进。在“一乡两镇”不同经济条件的村组开展改革试点,探索了分类推进的改革路径。五是在改革中妥善处理了集体经济组织现有资产、财政投入等资金形成资产的权属和股份量化工作。六是在扶贫攻坚工作中,通过外部注入资金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村基层组织运转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了强村富民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