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推进会在川召开

10.06.2017  11:21
  6月9日,农业部在成都召开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推进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部署扩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期间,省委书记王东明,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会见了韩长赋一行。省委副书记邓小刚出席会议并致辞。

  韩长赋指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紧迫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要按照总体部署、重点推进、先行试点、全面展开的路径推进改革。希望今年确定的100个改革基础较好的县(市、区)试点单位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围绕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行新机制,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尊重农民群众意愿;不能一套方案包打天下,须分类实施、试点先行。要探索成员身份确认的具体程序、标准和办法,探索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成员的具体方式和途径,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 因地制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探索多种形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韩长赋要求,切实加强改革组织领导。只要符合中央要求、符合基层实际、符合群众需求,就坚决改、大胆试。试点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把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争取突破。下半年,农业部将适时组织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各地也要建立健全督导检查机制,确保试点任务按期保质全面完成。

  受王东明和尹力委托,邓小刚在致辞中代表省委、省政府向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他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大力推进新一轮农业农村改革,坚持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来推进,有力促进了“三农”工作的整体提升。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带头做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做深做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努力在清产核资、成员确认、组织登记、股份量化、民主管理、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探索更多成功经验,不断把农业农村改革推向深入。希望农业部等各部委一如既往地大力支持四川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工作,助推四川加快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四川力量。

  与会代表现场考察了成都市温江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和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情况。四川省、北京市海淀区、福建省晋江市、山东省肥城市、湖北省武汉蔡甸区、广东省江门新会区、贵州省安顺平坝区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主持会议,农业部党组成员叶贞琴出席会议。(记者 钟振宇 李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