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支持巴中跨越发展

11.06.2014  10:14

      近年来,巴中市农村信用社针对“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创新推出“三大金融服务创新工程”,有效满足了“三农”和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惠农兴村”工程,强化农村普惠金融服务

  2010年3月,全市农村信用社在省联社的指导下,率先在巴中开展“惠农兴村”工程试点,强化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取得了“村村有点有机有联络员,户户有评级有授信”的效果。一是建立村级金融服务平台,延伸服务窗口。建立3212个村级服务平台,布放ATM机369台、POS机1228台、EPOS机3624台,做到金融服务村村覆盖,把金融服务窗口延伸到村社,使农户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城市一样的金融服务。二是聘请金融服务联络员,协助农村信用社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和普惠金融服务。聘请村社联络员2000余名,有效解决了山区农信社服务半径大、战线长、人员不足、信息不灵的问题。三是对农户实行逐户评级授信。针对全市农户分散、贷款需求量不大的特点,农信社采取逐户建档、评级授信的方法,对全市90%的农户建立了经济信息档案和评级授信工作,授信总额达300多亿元。四是创新贷款新产品。推出“农户自助循环贷款”。农户可通过“蜀信”卡在ATM机等自助设备随借随还,自助办理,突破传统贷款的时间和空间限制。推出“巴山新居贷款”。在广大农村引进住房按揭贷款方式,支持农户建立永久性住房。累计投放“巴山新居”建房贷款5.5亿元,将南江正直长滩村、平昌县驷马镇水乡等建成巴山新居示范基地,支持1.4万户农户乔迁新居,住上了小洋楼。推出“农民专合组织贷款”。累计为全市204个专业合作社及其业主发放贷款2.3亿元,带动了全市3.6万户农户增收致富。推出“特色种养殖贷款”。累计为1835户种养殖大户发放贷款2.16亿元,帮助农户创收增收。推出“乡村旅游贷款”。累计投放乡村旅游业贷款1.2亿元,支持农民多渠道创收。推出“林权抵押贷款”,累计发放6笔,金额1780万元。推出“农户综合直补资金账户担保贷款”。累计发放95笔,金额400万元。推出“产业链金融和供应链金融”,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全市农信社累计为48个龙头企业发放贷款4.7亿元。

   扶微助小”工程,强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截至2014年4月,全市农信社共发放小微企业贷款27.4亿元,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一是全面引进小贷、微贷技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针对全市“三农”和大多数小微企业贷款无法提供足值有效抵押和担保的现状,全市农村信用社于2013年引进了德国的微贷技术和哈尔滨商业银行的小贷技术,全面更新信贷文化,采取重信用轻抵押的模式对小微企业授信放贷。2013年成功引进“一圈两链”(一个商圈,产业链、供应链)信贷模式,就是围绕一个核心企业,掌握其上下游企业的资金流和物流,把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转化为供应链(产业链)整体风险可控,在其中一个企业的信用提升下,供应链(产业链)链条上的其他企业在无需抵押担保的情况下可获得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支持。二是各县(区)联社成立了2-3个微贷业务专营机构和一个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专职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目前正在向乡镇信用社进行复制推广。三是全面建立小微企业经济档案。目前,已建立小微企业经济档案5.14万户,为小微企业进一步提供金融服务奠定良好基础。四是加强多方合作,拓宽融资渠道。放开思路,实施多方合作,创新“银企对接”“银政对接”模式,强化民生工程和政府重点项目金融服务。全面开展与政府-银行-证券-信托-担保等横向合作,积极稳妥推进融资业务,支持各县(区)重点行业和产业发展,破解巴中重大项目融资难的问题。

   阳光信贷”工程,强化廉洁高效服务

  全市农村信用社从2009年就创新推出“阳光信贷”工程,建立廉洁、高效的信贷服务制度,并不断深化。目前,“阳光信贷”工程的内容已包括信贷操作流程、信贷纪律、限时服务、神秘人检查和对贷款客户电话回访制度,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冯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