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通过国家验收 四川的秘诀在哪里?

23.12.2015  09:13

  □本报记者 刘佳

  “现认定你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已实现基本覆盖的验收结果……”12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赵晖站在丹棱县梅湾村群众活动广场上,宣读了《10部门关于认定四川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结果的通知》。作为全国首个通过国家10部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的省份,持续8年之久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哪些成功秘诀?

  【加分项一】

  出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地方性法规

  在丹棱县梅湾村村民袁治德的印象中,8年前的家乡,是个“垃圾满山坡”的落后村落,村民们习惯将垃圾直接扔到路边,风一吹就汇聚到河里,“垃圾围村”是当时全省村庄环境卫生状况的真实写照。

  据统计,2007年,全省有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行政村仅3874个,占行政村总数的8.8%,生活垃圾转运设施严重缺乏。为改变这一状况,省委、省政府站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高度推动此项工作。资金保障迅速跟进,省级财政安排11.78亿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带动各地通过财政投入、整合专项、社会融资等渠道,共投入资金64.7亿元,用于镇乡和村庄建设和添置环卫设施设备。截至今年5月,全省建有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行政村已达到44019个,占行政村总数的93.4%。

  不断完善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是四川成功通过验收的一大“加分项”。2011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这部全国首部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地方性法规,将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依据该条例,我省建立了村庄清扫保洁人员队伍。截至目前,全省配备村级保洁员的行政村已达46656个,占总数的98.9%,村庄保洁人员队伍已达21万余人。

  “环境好了,我们村还发展起旅游,很多外出打工的人都回来了。”袁治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