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惠及469万群众

17.08.2014  00:20

丹棱县饮用水水源梅湾水库。

    今年初,四川省委、省政府把开展13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地区的435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治理,列入2014年全省十大民生工程。目前,相关141个项目正顺利实施并初见成效。8月14日,我们从省环保厅获悉,2008年以来,我省实施中央农村环保“以奖促治”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526个项目已惠及469万群众,示范区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明显。

    连片整治2085个村庄重点项目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四川是农业大省,2008年至2011年,中央支持我省实施中央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解决了一批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2012年我省列入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后,省委、省政府又将连片整治重点项目列入我省每年的“十大民生工程”,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并奖优罚劣。

    今年,我省实施第二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结合四川实际,我省把丹棱县、温江区、郫县、都江堰市、双溪水库、思蒙河、濑溪河、西充河、郪江(大英段)、南河(新津段)等“4县1湖5河”作为重点示范区域和治理单元,重点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业污染源、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农村化学品污染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等五类问题。

    上半年,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初见成效。8月12日,我们来到丹棱县丹棱镇龙鹄村,该村制定了村规民约,实行垃圾农户初分,源头减量。有机垃圾倒入垃圾池,建筑垃圾就近处理,可回收垃圾农民自行出售,不可回收垃圾倒入联户定点垃圾池。该村日产垃圾400公斤,经农户初分、保洁员二次分类处理后,仅需转运处理80公斤,两次减量80%。顺龙乡幸福村、虎皮寨村两连片村,利用山区自然落差建设地埋花园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场镇860余人的生活污水,有效改善了农民生活环境。

    截至今年5月底,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2012年的76个项目全部完成,2013年的141个项目正在实施,2014年的180个项目已下达。2008年至今,中央支持四川9.21亿元,地方各级政府配套8.87亿元,7年共安排农村环保“以奖促治”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526个,涉及122个县(市)区、523个乡镇、2085个村,受益人口达469万人,占全省农村人口的8%。

    突出区域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示范区小流域基本消除劣V类

    据省环保厅副厅长杨雪鸿介绍,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方案设计中,突出区域综合整治,将区域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作为重点,做好顶层设计。去年以来,我省从整县推进总体实施和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入手,改善水环境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重点示范区内,有3条小流域整治前都是劣V类。南充市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带动西充河综合治理,2011年西充河流域水质全年为劣V类,到2013年底,全年无劣V类,水质达标率已达50%。眉山市经过两年思蒙河沿河村庄环境整治,污染水平从2011年底的劣V类下降到IV类,有效改善了水环境质量。泸州市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带动濑溪河综合治理,濑溪河2013年基本消灭劣V类水质,Ⅲ类水质达标率达到30%。

    2013年,我省14个开展连片整治的乡镇启动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建设。温江区万春镇近三年投入30余亿元,完成镇村全域新农村综合体建设、全域环境建设、全域生态农业建设,不断完善生态空间、生产空间、生态空间优化格局建设,初步形成“天府桃源千般美、田园花木万春户”的生态镇村整体风貌。

    经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2013年我省农村各主要环境要素质量稳中有升,持续改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到98%,32条重点小流域达标率为59.4%,乡镇空气环境质量达标率为98.7%,乡镇声环境质量达标率99%。

    乡镇环保机构逐步全覆盖农村环保风尚日渐形成

    我国县级以上才有环保机构,农村环境监管难。我省各地利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契机,扎实推进农村环保机制和体系建立,在项目所在乡镇设置了专兼职环保员,建立了农村环保监管、监测体系。

    宜宾市宜宾县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中,把环境监管机制延伸到乡镇,建立了乡镇环保所。该县劳动人事部门将部分公益性岗位设为镇村环境监察协管员,由财政出资聘请专兼职环保员,负责村庄连片整治后期运行,建立起县、乡(镇)、村三级环保工作网络机构。我们从省环保厅获悉,目前许多实施连片整治的地方,均实现了县域内乡镇环保机构全覆盖。温江区、郫县、都江堰市、丹棱县等4县(市)政府,还研究制定了农村环保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管理办法。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构建了项目监督机制,严格公示项目的招标、进展及资金开支等相关信息,坚持群众全过程参与和监督,有效杜绝了各种违规行为,消除了群众疑虑,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

    在古蔺农村工矿污染治理示范工程中,环保部门及项目组充分调查研究,尊重群众意见,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项目实施中,积极公开项目建设有关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并按照“谁受益谁维护”原则,同受益村民签订了工程管护协议。项目建成后,又安排群众代表参与项目验收,及时将新增耕地交付群众耕种。通过亲身参与项目,示范区群众的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农村环保风尚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