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农村水污染治理设施部分仅是“样板”或摆设
从严考核防止污水处理设施成摆设
代表委员关注农村水环境污染并建议
—— □本报记者 冉倩婷
在今年的两会上,数个省人大代表的建议和省政协委员的提案,都共同关注一个话题——农村水环境治理。多位代表委员表示,农村水环境污染已成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焦点。“加快治理已刻不容缓。”省政协委员、民盟德阳市委主委陈晓慈语带严肃。
水环境治理存在“应付了事”现象
针对农村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致公党四川省委员会展开过调查,发现农村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平均不到应建的20%,且部分设施仅是“样板”或摆设,管理者为了节约运行成本,基本上没有使用。
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在农村兴建了大量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但因建设数量、质量和管理模式等原因,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省人大代表、仪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险峰在《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建议》中,以仪陇县为例,说明农村污水治理的情况。仪陇县人口112万,农业人口多达92万,整个县城仅有县城污水处理厂1座和数量不多的乡镇污水处理站,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极低,导致农村饮用水源面源污染严重,给群众饮水带来一定隐患。
然而,在“供小于求”的情况下,根据陈晓慈的调查,乡镇领导在水环境治理方面存在应付了事的现象。“甚至部分乡镇领导仅仅把环境综合治理作为一时性的‘政绩工作’来抓,应付上级检查,而对环境污染的综合防治则缺乏全面规划。”
此次两会上,来自德阳、乐山、南充、广安等市的多个代表委员认为,在防止环境污染上要对乡镇加强监管力度,从严考核。“建议各地把做好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纳入乡镇社会经济发展目标,通过鉴定年度目标责任书,实行任期目标考核,并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陈晓慈说。环保投入不能“大包大揽”
“农村居民环保意识淡薄,生活污水大都随意排放,对水环境造成很大影响。”陈晓慈说。致公党四川省委员会在提案中也提到,一些村民环保意识淡薄,在农业生产活动中大量使用化肥、农药等,不顾忌其危害,在他们看来,“身边环境真变差了,会有政府埋单”。陈晓慈认为,在农村,应该加大环保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刊、标语、板报、宣传橱窗等,提高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
张险峰建议,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有效形式大力宣传保护农村水资源的基础上,应该加快出台全省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管理条例,做到有法可依。
同时,致公党四川省委员会认为,在农村水环境治理上,仅靠政府或生产企业“埋单”模式,执行效果很差且难以持续。建议资金来源由“政府引导资金+社会资金”组成,实施执行则选用“政府+生产企业+社会第三方服务公司”模式。即政府环保专项资金结合社会募集资金,用于地方项目建设配套(投资者可在项目持续营运中获得回报),再在政府监管下,生产企业配合,环保设施由社会第三方服务公司建设、运营、监控,政府环保部门对社会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服务机构经营获利,从而形成环保产业的良性可持续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