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发放首本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并获抵押贷款

21.02.2014  10:59
  近日,遂宁市安居区金鑫柠檬专业合作社获得了安居区农业局颁发的首本《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并获得了安居区融兴村镇银行发放的500万元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这是遂宁市银行机构发放的首笔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
  为切实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去年遂宁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和抵押融资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农村确权颁证,开展农村产权抵押登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安居区积极探索创新,研究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等配套保障机制,探索集体土地“三权”分离办法,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有效地解决当地农民、企业融资难和担保难问题。 
  据安居区农业局负责人介绍,农村土地经营权证颁发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通过合法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经营业主。申请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具备持续生产能力的农业用地及其他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二是合法取得土地经营权,并依法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三是取得发包方和原土地承包方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四是所经营土地未改变农业用途。
  遂宁市安居区金鑫柠檬专业合作社于2011年在玉丰镇流转土地用于建设柠檬生产基地,目前已在黄林沟村、陈坝村建立柠檬核心示范园2500亩,带动周边村组种植柠檬4000亩。在得知市、区出台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之后,合作社立即向区农业局提出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办证申请,区农业局及时受理,并办理了安居区第一本农村土地经营权证,随后用区农业局颁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到融兴村镇银行办理成功办理了抵押贷款。合作社负责人谢志亮说,这笔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将成为合作社进行扩大柠檬生产及进行深加工的启动资金,做大做强企业,带动当地更多的农民增收致富。
  今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不断探索创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安居区向土地流转经营主体颁发首本土地经营权证并成功办理首单抵押贷款,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提供了借鉴模式,这是我市农村改革的又一次创新。市农业局局长李孝富在调研时表示,集体土地“三权”分离有利于更好坚持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更好保障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更好用活土地经营权,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要进一步完善土地经营权登记管理办法,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抵押机制和抵押风险保障机制,防止和降低信贷风险。(遂宁市农业局  杨茂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