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优化农村党组织广元大力实施党建扶贫工程

26.08.2014  18:27

为大力实施党建扶贫工程,22日,广元市委组织部印发通知,从围绕产业发展优化农村党组织、选优训强管好农村脱贫奔小康带头人等方面给予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通知》指出,要围绕产业发展优化农村党组织设置,采取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富村带穷村的方式,跨村建立联合党组织;积极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变化,推行“支部+合作社(协会)+基地+产业大户+贫困户”模式,把党组织建在扶贫开发产业链上,年内全市现代农业园区建立党组织达100%,力争2年内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经济协会、龙头企业建立党组织达80%以上。

要选优训强管好农村脱贫奔小康带头人。加强村级后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扶贫攻坚和脱贫奔小康能力。

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实施农村党员“创业带富领富”工程,加大引领带动特色增收骨干产业发展力度。

要多层次开展脱贫奔小康结对帮扶活动,结合“走基层”、“双联”和“双报到”志愿服务,市、县区领导干部要定点联系1个乡镇、结对帮扶1个重点贫困村,把联系乡镇、帮扶村建成党建扶贫工作示范点;市、县区部门单位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干部每人结对帮扶1户农村建卡贫困户;乡(镇)村党员干部每人实行“联一帮一”的方式,结对联系1户农村致富奔小康示范户、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农村党员致富能手每人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每一个乡(镇)、村都要有联系帮扶领导,每一个农村贫困户都要有党员干部帮扶。

全面落实“十大救助制度”,大力实施创业贷款贴息帮扶行动,全覆盖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关爱行动。

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夯实推动扶贫攻坚的基层基础保障。健全落实村党组织工作经费和村干部基本报酬稳定增长机制,县区按照2014年每村不少于2万元、2015年每村不少于3万元的标准将村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列入县区财政预算,按每任职满一届每人每月增加20元以上的标准健全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加快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年内所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筑面积达到120平方米以上,80%以上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达到“1+6”综合功能要求,所有中心村和农村新型社区活动场所达到“1+8”综合功能要求。

通知》强调,县(区)、乡(镇)党委要把实施党建扶贫工程作为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和建成全面小康的一项重大任务,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健全实施党建扶贫工程考评激励机制,把党建扶贫工程作为培养锻炼干部重要战场,坚持在扶贫攻坚一线检验考察识别干部;及时总结推广实施党建扶贫工程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形成具有广元特色的“党建品牌”,推动基层党建与扶贫攻坚跨越式发展相融互促。常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