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省主要农作物第十七批停止使用品种的通知
12.08.2014 18:23
本文来源: 种业网
川农业[2014]110 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牧)局(委):
根据《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第八届四川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停止推广未按要求提交品种标准样品、在生产使用过程中有明显缺陷或丰产性等优势丧失的46个主要农作物品种,其中水稻品种26个、玉米品种13个、大豆品种2个、棉花品种1个、小麦品种4个,现予公布。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种子企业停止生产上述品种;自公告发布满一年起,停止经营、推广上述品种。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告知停用品种信息,同时不再审核办理已停用品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相关科研育种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种质资源的保存工作。
四川省农业厅
2014年7月28日
本文来源: 种业网
12.08.2014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