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可掉以轻心

31.07.2017  16:22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可掉以轻心

           近日,第八届“一带一路”生态农业与食品安全论坛在北京举行。据悉,本届论坛主题为“食品安全,国际共治”。农业部总畜牧师马爱国在会上作了主题演讲。

    近年来,各地农业部门一方面大力推进农业的标准化、绿色化、品牌化生产,努力实现生产源头的可控制;一方面推进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和追溯体系,努力实现从田头到餐桌的可追溯,使得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了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数据显示,全国蔬菜、畜禽和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检测的合格率始终稳定在96%以上,今年上半年合格率达到97.6%。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如种植业农药残留超标、养殖业非法添加、产地重金属污染等在个别产品地域和环节上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特别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小而分散,组织化程度低,加之社会诚信体系很不健全,容易出现知法犯法、违规用药等现象。这些问题虽然是在局部发生,总体上可控,但是我们这样一个农产品生产、消费的大国,很小的比例就是很大的绝对数,搞不好就有可能酿成区域性、系统性的风险。对此,始终不能掉以轻心,需要付出更加艰辛的努力。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期待越来越高。过去吃不饱的时候人们对质量安全不太在意,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人们不仅要吃饱,还要吃好,吃得安全、优质、健康。所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社会关注度很高。老百姓还不完全满意,怎么能够让老百姓吃得安全、放心?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有信心,是民生领域要解决好的一个重要而又紧迫的现实问题。

    中央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2016年发布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都对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出了部署。“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保障老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农业部门要做得更好。为此要贯彻好中央的决策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的要求,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环节,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引领,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和执法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重点是要做到“五强化、五提升”:

    一是强化标准引领,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实施农业标准修订五年行动计划,每年新制定一千项农残标准,一百项兽残标准。力争到2020年农兽药残留标准达到一万家,抓好标准的实施,制定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配套的生产操作规程,让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推进标准化生产,在主产区加快建设果菜茶标准园、畜牧养殖标准化示范厂、水厂、健康养殖标准化示范厂。力争到“十三五”末期,规模生产以上的基地和龙头企业基本实现安全生产。

    二是强化绿色生产,提升农业科技持续发展的水平。要坚定不移地打好农业污染治理的攻坚战,强化废旧农膜秸秆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加强耕地重金属污染的治理。合理地调整农业的结构和区域布局,努力改善产地的环境,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和兽用抗菌药治理的行动,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的计划,全面铺开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的制度。积极推行绿色防治、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的使用等质量控制的技术,采取综合的措施,重点控制好农兽药残留超标,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三是强化适度规模经营,提升规范化生产的自觉性,发挥新兴经营主体的引领作用。在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中率先推行生产记录、质量承诺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制度,提高科学种粮水平。鼓励新型的种养主体,通过“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立质量安全联盟,带动千家万户走上安全生产的轨道,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培训力度,将其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工程。每年培训一百万人次以上,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村入户,做到标语上墙、指导到人、技术到田。

    四是强化品牌创建,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构建农业品牌制度,稳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打造一批在消费者中有信誉的安全优质农产品的品牌。力争“十三五”期间,“三品一标”产品的数量年增幅达到6%,比重达到40%以上,加快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应用的步伐。推行主体备案和二维码的扫码交易,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追溯体系,力争“十三五”期间大部分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基本实现可追溯。

    五是强化依法监管,提升全程的监管能力。推动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与食药监部门加强对接,共同形成生产、流通、加工、消费全程监管的链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打重罚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抓紧实施“十三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和监管能力的建设规划。推进县乡基层监管队伍的建设,健全绩效考评和责任的追究机制,坚决惩治不作为、乱作为,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