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要2倍于农业产值

03.01.2017  11:31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为主线,对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目标和路径作出全面部署,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记者就农产品加工的热点问题采访了农业部有关负责人。 

  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收入已达20万亿元

  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有了长足发展,到2016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1万亿元,占制造业比例为19.6%,成为行业覆盖面宽、产业关联度高、中小微企业多、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作用强的基础性产业。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表示,农产品加工业一头连着农业和农民,一头连着工业和市民,亦工亦农,既与农业密不可分,又与工商业紧密相连,是农业现代化的支撑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意见》的印发,对于明确发展重点、形成支持合力,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有利于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值比达到2.2∶1,农产品加工率达到65%,在供给侧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绿色生态的各类食品和加工品,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有利于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农产品加工业从业人员达1566万人,每亿元加工营业收入约吸纳78人就业,农民人均收入9%以上来自农产品加工业工资性收入,带动1亿多户原料种养殖户增收致富。

  有利于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农民合作社中有53%发展加工流通,7.8万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重组供应链,推进农村产业交叉融合,让农民分享增值收益。

  有利于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农产品加工园区1600家,汇聚了3.5万家企业,形成了一批知名品牌和产业集群,把资源要素、就业岗位和附加价值留在农村、留给农民,为农村吸引人口聚集和公共设施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

  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要2倍于农业产值

  《意见》提出,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4∶1,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8%;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进一步提升,达到75%。就是说,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要2倍于农业产值。

  陈晓华分析,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消费升级对加工制品需求旺盛,预估未来5年农产品加工业也将保持年均不低于6.5%的增长速度。如果按照未来5年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速4.0%测算,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预计可达到2.4∶1。

  同时,也要看到主要农产品的综合加工转化在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将快速释放,预计到2020年粮食、蔬菜、水果、肉类的加工转化率可分别提高至88%、13%、23%和17%,到2025年提高至90%、30%、35%和45%。

  从权重分析看,2020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68%和2025年75%的目标,充分考虑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政策推动、市场拉动、科技驱动和农村产业融合带动等方面的因素。

  深加工用地列入土地利用规划计划

  目前,我国很多地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落后,每年产后损失相当于1.5亿亩耕地的投入和产出被浪费掉;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不足,一般性、资源性的传统产品多,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产品少;主食社会化供应不足,一些地方依赖摊贩和作坊供应主食。

  《意见》提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解决当前农产品产后损失大的问题;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满足不同人群对营养健康功能性食物的新型消费需求;发展主食加工,解决当前主食社会化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发展综合利用加工,解决农产品及加工副产品利用不足、农业农村资源环境压力大的问题。

  陈晓华坦言,当前,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运营成本加大、各种负担比较重、利润空间被压缩;流动资金压力较大,特别是季节性收购资金贷款难、贷款贵;专用原料基地和初加工设施用地流转困难,有的难以拿到用地指标。

  《意见》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财政支持和税收政策上,要求有关支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项目,各地要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公共设施建设等。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调整完善和明确初加工优惠范围。

  在金融服务上,加大对绿色加工、高效利用、食用安全等领域信誉良好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各环节,农产品收购、加工产业链条的贷款支持和服务,创新银担合作模式,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在用地用电政策上,深加工用地列入土地利用规划计划,支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入股、联营等形式用于兴办加工企业。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的价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