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种子管理局成立接手转基因管理权

29.10.2013  16:01
信息来源:华夏时报           《华夏时报》记者从农业部12月7日发布的通报中获悉,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已经正式成立。该通报全文刊发了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11月17日种业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讲话中提到了上述内容。       农业部网站上也出现了“种子局”这一机构名称,不过,还没有加上链接。本报致电农业部新闻处也没有获得更多的信息。但据了解,种子局是从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的种子处“升级”而来的。       “种子局承接了以前种子处的所有职能,另外,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将转基因管理权力移交给新设的种子管理局,种子局全权负责种子质量和种子安全的监管工作。”农业部一位不愿具名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       据该人士称,种子管理局的成立,将会加强对农作物种子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种子的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加强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企的培育,这意味着种业兼并整合大幕行将开启。       农业部设种子局       登录农业部网站,“种子局”已经呈现在“部机关内部机构”一栏中。记者获知,种子局全称为“种子管理局”,今年9月4日正式挂牌成立,下设综合处、种业发展处、品种管理处和市场监督处。       而本报在8月刊发的《农业部拟设种业管理局 加速行业兼并重组》一文中,援引农业部消息人士的话报道:农业部内设的种植业管理司负责管理种业,其下设种子处,不过马上就会发生改变,这个管理种业的处室将要升级为一个司局级单位。       “成立种子局是落实国家种业发展规划的要求,也是行业管理的需要。”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目前,种子管理机构有的授权执法,有的委托执法,有的地方设局,有的地方设站,而这种管理上的混乱也滋生了种业市场的行政垄断。在一些地方上,作为事业单位的县级种子管理站与其下属种子公司之间仍然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管理站往往对外地种子企业和品种设置进入壁垒,增加市场进入成本,并在项目招投标和种子行政执法等方面,对下属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实行歧视待遇。 一位种子企业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一些地方管理部门限制种子价格的上涨空间,并且在实行良种补贴的过程中,通过“部门定品种,招标定企业”的方式,以投标企业的良种价格作重要依据,来选择中标种子企业和中标品种。       而这些做法,不仅会削弱种子企业增加科研投入、加快品种创新的积极性,还导致部分成本、价格较高但质量、性能优质的品种,由于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而难以拓展市场,影响良种的推广和富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种业企业成长。       打造种业航母       做大做强我国骨干种子企业,是现代种业发展最紧迫的任务。据了解,种业管理局的成立,将会加强对农作物种子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种子的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加强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企的培育。       中国种子协会会长梁田庚此前曾表示,与种业强国相比,我国农作物种业起步晚、发展时间短,仍处于初级阶段,企业多小散,竞争力不强的问题突出。目前,我国持证种子经营企业多达8700余家,99%没有研发能力,前10家企业所占市场份额仅为13%。       在业内人士看来,清理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加大对不合格种子企业的淘汰力度,提升种子企业整体素质将会成为未来种子管理局的一项重要职责,设立种子管理局则被视为种业兼并整合大幕行将开启的标志。       事实上,早在今年4月18日,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       而种子局成立之后,种企门槛的提高也是备受社会各方关注。如“育繁推一体化”企业,要求注册资本1亿元、固定资产5000万元;进出口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固定资产3000万元;“两杂”生产经营要求注册资本3000万元、固定资产1000万元;非“两杂”农作物生产许可要求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许可要求注册资本200万元。       正是基于国家对种业的空前重视以及对打造“种业航母”的出发点,韩长赋提出,一要加大对“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的研发投入,鼓励种业科研单位与优势种子企业进行紧密合作,促进商业化育种人才和资源向优势种子企业流动,探索产学研相结合的新机制;二要大幅度提高种子市场准入门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种子企业兼并重组,促进我国骨干种子企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