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告 第2421号
25.07.2016 13:36
本文来源: 药监所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烟台绿叶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等 5 家单位申报的鸭甲型肝炎病毒二价蛋黄抗体( 1 型 +3 型)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增加靶动物和适应症变更注册,新增靶动物牛监测期为 3 年。特此公告。
附件: 1. 新兽药注册目录
2. 试行规程
3. 质量标准
4. 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部
2016 年 7 月 13 日
附件 1 新兽药注册目录
新兽药名称 | 研制单位 | 类别 |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 | 备注 | 监测期 |
鸭甲型肝炎病毒二价蛋黄抗体( 1 型 +3 型) | 烟台绿叶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山东德利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赫莱恩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家禽研究所 | 三类 | ( 2016 )新兽药证字 50 号 | 注册 | 3 年 |
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 | 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 三类 | ( 2009 )新兽药证字 2 号 | 变更注册:增加靶动物和适应症(原适应症为治疗猪的细菌性呼吸系统疾病;新增加的适应症为治疗奶牛产后子宫炎) | 新增靶动物牛监测期为 3 年 |
本文来源: 药监所
25.07.2016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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