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设施所有权抵贷款千万

07.11.2014  10:32
核心提示:过去,温室大棚等农业设施建设成本较高,但没有“合法身份”,并不在银行贷款抵押物范围内。以高威公司为例,近几年该公司投资1.3亿兴建了5万余平方米的智能温室大棚,但仍只能用房子、车子抵押贷款。成都高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袁恒曾尝试拿智能温室大棚抵押贷款,但银行不认可:“大棚没有产权,就不能形成完整的物权,不在我们要求的抵押物范围内。”         大棚有了“身份证”,不再被融资机构拒之门外。11月6日,成都市锦江区举行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暨抵押融资创新实践新闻发布会,成都高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3万多平方米高端智能温室大棚获得了9本所有权证书,该公司用农业设施所有权直接抵押,获得成都农商银行抵押融资贷款2000万元。这是我省首个农业设施确权颁证并以农业设施为抵押物成功融资的案例。         过去,温室大棚等农业设施建设成本较高,但没有“合法身份”,并不在银行贷款抵押物范围内。以高威公司为例,近几年该公司投资1.3亿兴建了5万余平方米的智能温室大棚,但仍只能用房子、车子抵押贷款。成都高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袁恒曾尝试拿智能温室大棚抵押贷款,但银行不认可:“大棚没有产权,就不能形成完整的物权,不在我们要求的抵押物范围内。”         有此困境的不止袁恒一人。锦江区统筹局副局长李永才说,锦江区可用于农业生产的面积有几千亩,探索农业设施确权和融资,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年初启动探索,7月正式开展区内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工作。9月,高威公司首吃螃蟹。按照“一栋一证”原则,9栋大棚分别获得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证,直接抵押获得农商银行2000万元贷款。         成都农商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农业设施所有权抵押率约50%,接近工业厂房的抵押率。         农业设施有了“合法身份”,不仅有效保护了农业企业的合法财产,更激活了农业生产要素,打开了一扇农业融资的新窗口,将对现代农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延伸阅读确权颁证过了三道坎         执行农业设施确权颁证并不易。               首先,农业设施种类多、档次不一,哪些可确权颁证?锦江区结合实际最终确定三个条件:高端智能温室大棚,且直接用于农业产业,符合相关用地规划。         第二个难点是农业设施的位置问题。“农业设施要成为完整的物权,必须要有具体地址,才能进入流通领域。”锦江区参照城市房屋的管理办法,让企业为每个大棚命名编号,制作平面图,通过GPS进行地理坐标定位,这些信息都印进所有权证书中。         农业设施的使用年限如何确定,价值如何评估?这是第三个难点。经过多方咨询和探讨,最终由智能温室大棚的设计施工方出具使用年限的特别说明,并对此负法律责任。而所有权证书的有效期,则根据农业设施的有效使用年限和设施所在的土地流转期限来双重界定,“哪个先到期,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就用哪个。”         与房屋相比,温室大棚的流通领域窄得多,如果贷款方还不上钱,处置起来会不会有困难?         解决这个问题成都有优势——2008年就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所,锦江区也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农业设施所有权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流通”。         “风险分担机制方面,政府安排了相关补贴,可兜一部分底。”成都农商行相关负责人说,希望下一步探索将农业设施纳入农业险范围,“农业设施是现代农业重要的物质设施,如可推广,将为银行带来更多的客户。”他说,银行也将思考,如何为名称设施租赁权提供批量授信。         锦江区还将进一步研究办法,让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甚至农民,也能用农业设施抵押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