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力推适度规模经营

07.07.2015  11:26

  财政部日前发布《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要求以建设高标准农田为载体,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抓手,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支撑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意见提出,以建设高标准农田为载体推进适度规模经营。集中连片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支持力度,试点阶段,主要选择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项目区域范围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扶持,降低合作社等申报主体成立时间和单个项目治理面积等“门槛”,探索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扶持方式,财政资金还可对育秧设施、粮食晾晒烘干设备、仓储物流、农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进行适当补助;建立财政补助形成资产交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有管护新机制;吸引金融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发挥部门项目行业优势和示范作用。

  意见明确,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抓手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延伸产业链条,继续完善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补助和贷款贴息政策,通过对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流通服务体系等环节的扶持,形成全产业链生产;完善扶持政策,放宽立项门槛,将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纳入扶持范围,实现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全覆盖;探索产业化资金投入新机制;推进两类项目有机结合试点工作。

  意见指出,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支撑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支持其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务;搞好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服务,努力把项目区建成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加强农产品市场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农产品流通环节扶持力度,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仓储及冷链物流设施,向乡镇和农村延伸生产营销网络。

  意见要求,加强组织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强化激励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省级农发机构,国家农发办将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