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桃林副部长在全国农业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上的讲话
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精神,部署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农业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切实加强农业科研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工作,近年来持续加大了农业科技投入。2007年以来,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农业部组织实施了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转基因重大专项等项目,建设了50个农产品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年度科研经费由不到2亿元增长到超过30亿元;全国各省份也纷纷加大了农业科技投入,超过三分之二的省份建立了地方产业技术体系;中国农业科学院也于2013年启动了科技创新工程。在财政经费的有力保障下,农业科技创新水平持续提高,支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国家农业生物安全科学中心等重大科研设施投入使用,促进了农业科技创新条件显著改善;2013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2%,科技已经成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最重要的推动力量。
针对农业科研项目快速发展的实际,近年来,农业部不断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的顶层设计,努力促进农业科技资源与力量的大联合大协作,尤其高度重视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努力做到以严密的制度和规范的程序管理项目,取得了明显成效。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财政科研经费的快速增长,不合理、不合规、甚至不合法使用管理科研经费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比如,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的法人责任制没能很好落实,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监管不严;有些科研单位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针对性不强、程序不规范或者有章不循;一些科研人员法制意识淡薄,学风浮躁,不能埋头潜心研究,而是把主要精力用在争取项目上,一些科研项目组织碎片化、重复申报;人员经费支出挤占财政科研专项,自行向预算外协作单位转拨资金,随意扩大项目开支范围等科研经费违规使用问题较为突出。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的问题,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热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明确要求抓紧深化科研管理经费体制和机制的改革,有效遏制科研人员违规行为,统筹考虑科研机制和科研人员的实际需求,充分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施国家科技驱动创新战略提供有力保障。国务院领导亲自带领相关单位人员进行了深入研究,出台了国发11号文件。这个文件是对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科技工作部署的具体化,也是今后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纲领性文件。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国发11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专项检查,讲两点意见。
一、深入贯彻国发11号文件精神,努力改进农业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
深入贯彻国发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加强农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农业科技管理部门和农业科技工作者的重要职责。
(一)深刻认识改进加强农业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的重大意义。从当前和未来发展看,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仍然面临一系列严峻挑战,依靠大量消耗资源的传统生产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已难以为继,依靠大量低成本劳动力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空间逐渐减小。我国农业发展到今天,已经到了更加依靠科技突破资源环境约束、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的新阶段。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必须合理部署科技工作,持续增加科技投入,不断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国发11号文件立足持续提高科技进步水平,对科研项目安排和资金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必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顺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增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我们要准确把握国发11号文件的精神实质,切实改进加强农业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基础支撑,为农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根本保障。要针对我国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上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以深入贯彻国发11号文件精神为契机,在农业科技领域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努力在持续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不断优化农业系统政风行风,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工作状态为粮食和农业生产稳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进一步强化各层级农业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主体的责任。农业科研项目使用管理涉及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农业科研院所、农业大学和具体实施项目的农业科研人员、具体收支经费的财务人员,每个使用管理主体都对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负有重大责任,都要义不容辞地履行好各自职责。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据国发11号文件,立足工作实际,抓紧修订各类农业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办法,确保农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符合新的精神和具体要求;做好经常性的政策宣传、培训工作,确保每一位农业科技管理人员、科研人员、财务人员切实把握改进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适时开展农业科研项目实施的督导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确保依法合规开展科研活动。农业科研院所和农业大学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将农业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挪用、侵占项目经费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确保“零记录”,绝不要碰“零容忍”的高压线;切实落实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负责制,项目组应设专人管理,监督经费使用,切实履行在项目申请、组织实施、验收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加强支撑服务条件建设,建立常态化的自查自纠机制,严肃处理本单位出现的违规行为,尤其要加强对参与研究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资金监督检查和定期汇报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农业科研人员要把经费使用管理作为做好科研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予以高度重视,切不可只顾埋头研究,疏忽了经费使用的科学合理、尤其是合规合法问题,这是需要每一位科研人员必须认真端正态度的最主要方面;要围绕项目实施目标,实事求是编制预算,科学合理地按照预算批复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不得超预算范围支出、无预算支出和在预算支出科目之间混用;尤其要按照有关规定、从有利于科研工作出发实施个别预算经费、预算科目的变更工作,切不可自作主张、任意调整预算,这是目前科研经费出问题最多的方面。财务人员要本着严谨严肃严格的态度,严防死守科研经费使用的关键环节,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规定,更不要在账务报销、经费审计、结题验收中弄虚作假。
(三)扎实修订完善农业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尤其要突出强化规章制度约束,要有一套更加严格的制度管事、管钱、管人。要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界定各类农业科研项目的功能定位和目标,努力确保科研项目和资金配置更加聚焦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坚决杜绝个别人操控项目的现象发生。探索实施分段管理,重点是优化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改进管理流程,扩大参与范围,建立论证机制,科学编制农业科研项目指南;规范项目立项,强化全程公开透明,确保立项全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加强过程管理,扎实开展巡查、抽查,认真开展中期考核;加强验收和结题审查,积极吸收技术用户参与,努力改变“没有通不过的科研项目验收、没有评价不好的成果鉴定”现象。完善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科研和财务管理等相结合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对重要资金、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的监督。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结算方式,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等非现金结算方式。推进管理信息化,加强农业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农业科研项目数据库;尝试并推广科研经费管理软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和单位内部公开农业科研项目的立项信息、研究成果、资金安排情况等,接受各方面监督;尽快建立科技报告制度,积极探索科研信用记录制度。
(四)努力创造有利条件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客观地讲,目前很多农业科研单位存在的挪用科研经费等问题,也与运转经费不够、人头经费不足、专家待遇不高等实际困难,有一定关系。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提高农业科研单位运转经费。但绝不能因为这些实际困难就违反财务纪律,这是绝对不允许的。要探索利益分配机制,推进将国家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向高校、科研单位下放。要积极鼓励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逐步构建尊重知识、尊重创新,充分体现智力劳动价值的利益分配导向,促进科研人员在成果转化中不断提高待遇。我们在积极创造条件的同时,要坚决与违规违法现象做坚决斗争,坚决摒弃不合理发放人员经费等错误行为,坚决杜绝截留、甚至贪污科研经费的现象发生。
(五)努力营造农业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的良好氛围。要在农业科研领域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折不扣践行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加强廉政建设。各级农业科研项目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项目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收受、索取或变相索取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现象发生。要建立责任倒查制度,针对出现的问题倒查项目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的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教育好、引导好、约束好科技管理岗位的人员,广大农业科研人员要监督好科技管理岗位的人员。科技管理岗位的人员更要洁身自好,打铁就要自身硬。要以贯彻落实国发11号文件精神、改进加强农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科研学风建设,大力弘扬追求真理、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弘扬甘于寂寞、脚踏实地、孜孜以求的执著态度,建设创新为民、默默奉献的科研文化;大力发扬学术民主,倡导百家争鸣,活跃学术气氛;要探索建立学风表现评审制度,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强化监督考核,加大奖惩力度,切实净化学术风气;要坚决反对心浮气躁,抵制学术腐败,坚决抵制学术上的不正之风,维护科技创新成果的公信度,维护农业科技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二、扎实开展农业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农业部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深入了解农业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切实加强农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及时解决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农业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业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这次专项检查,是农业系统落实国发11号文件的具体行动,也是农业系统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为了认真组织实施好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我提3点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实施好专项检查工作。农业部党组和韩长赋部长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明确要求必须摸清情况、找准问题、规范管理、提高效率。为了加强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农业部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我和建朝同志负责,成员包括科教司、财务司、驻农业部监察局等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农业部直属单位、各省属农业科研教学等单位以及承担农业部科研项目的其他有关单位,都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完成好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作为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落实专项检查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参与到专项检查工作中,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自查整改等有关工作,各单位的科技、财务部门要协同配合好,纪检、审计部门要全面参与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每一位科研人员要以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有关材料,积极配合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二是加强自查整改,积极在查摆问题中改进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工作。这次专项检查分为工作部署、单位自查整改、检查组抽查、总结评价等4个阶段,采取分级负责,以自查为主,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整改是实施好专项检查工作的最重要的环节,各单位要扎扎实实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是认真自查单位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法人责任制落实情况,系统梳理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全面总结科研项目经费决算和结题验收制度执行情况,深入查摆会计核算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仔细摸清设备购置和管理情况。在自查的基础上,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自查自纠工作,尤其要如实填写农业科研项目情况表和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表。不要害怕丢丑,不要心存侥幸,农业部将派出检查工作组进行现场抽查,如果不如实填报存在的问题,一旦被检查工作组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只有敢于面对、真实展现存在的问题,才能真正下决心改进有关工作。各单位要针对自查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努力确保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不再发生类似问题,扎扎实实在查摆问题、整改完善中改进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工作。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部属三院也要针对所管辖的科研院所出现的问题,努力从自身管理角度查找原因,以便不断完善有关政策、改进加强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现场抽查,积极推进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农业部负责检查部属单位和承担农业部科研项目的其它有关单位,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部属三院牵头负责检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本单位农业科研教学等单位。农业部有关司局、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部属三院要高度重视现场抽查工作,抓紧确定进行现场抽查的单位清单,尽快成立检查工作组。农业部的5个检查工作组要由司局负责同志带队,各省和部属三院的检查工作组要由本单位的负责人带队,组织好富有经验的财务、纪检、审计、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参与抽查工作,确保检查抽查工作取得实效。各检查工作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得违反相关廉政纪律。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纪检部门要密切扎实做好检查工作,从严要求,防止走过场,要对重点单位和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典型违规违纪行为,发挥警示作用。被检查单位要全力配合检查组工作,及时向检查组提供真实完整的有关材料,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检查组工作。
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是今年农业部科技管理和财务管理的重要工作任务,有关方面要精心组织好,认真总结好,重点要以此为契机,建立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的长效机制,努力通过经常性的自查整改、检查抽查等工作,不断规范农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切实推进农业科技系统政风行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