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农业局贯彻落实新《农药管理条例》培训会召开

09.06.2017  11:28

  《农药管理条例》已经2017年2月8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委会议修订通过,以  国务院令第677号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该新《条例》对农药管理制度、登记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假劣农药定义、农药使用回收以及违法惩处等进行了重大修订,赋予了农业部门一家对农药全生命周期的监管职责。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理解《条例》内容,全面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2017年6月5日,我局召开了贯彻落实新《农药管理条例》培训会。副局长蒋惜春、市农产品检测中心主任张伟、局属植保植检站、法规科、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人事科以及各县区农业局分管领导、植保植检站、农业执法大队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市农产品检测中心主任张伟主持。会上,局属参会科站负责人就贯彻落实新《条例》从行业管理、技术推广指导、许可办理、职能分工等方面做了发言;执法支队张自强对新《条例》做了解读;副局长蒋惜春从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性、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新修订《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领导,切实把农药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四个方面做了重要讲话。最后,张伟主任做了总结强调,他要求大家对贯彻落实新《条例》要做到三到位,即思想认识要到位、解读理解要到位、贯彻落实要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