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农业局开展节前渔业船舶安全检查

05.02.2016  12:09

  为确保春节期间全市渔业船舶运行安全,杜绝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第一次扩大会议及全市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月3日,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明化率队深入乐至县蟠龙水库、安岳县水房坝水库检查渔业船舶安全。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走访询问、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认真开展渔业船舶安全检查。

  实地检查中,重点对水库停靠的船舶防锈情况、船上消防救生设备配备、船舶相关证书、船员持证情况,以及安全责任状签订、安全告知牌悬挂等内容进行了逐一检查,并向渔民宣传讲解了渔业船舶相关安全知识。

  座谈交流中,检查组查看翻阅了渔船管理部门执法检查、宣传培训、证章使用管理等情况,听取了渔船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汇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及限期。吴明化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深刻汲取雁江“11·27”渔船沉船事故经验教训,把农业生产安全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无小事”思想认识,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心上、抓在手里、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二是健全机构,理顺关系。安岳、乐至要把握农业系统机构改革契机,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人事部门汇报力度,争取在水产渔政管理部门设立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进一步理清渔船管理职责。三是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严格落实渔船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把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问题和隐患坚决做到“零容忍”,确保检查发现问题通知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四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健全完善申请、检验、登记、巡查、检查、培训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开展“三无”船只查处力度,强化对重点水库、码头日常管理,加紧研究制定《资阳市渔业船舶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此次共检查渔业捕捞船12艘,发现安全隐患2处,提出整改建议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