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农业局启动挥发性有机物(VOCS)
18.11.2016 16:39
本文来源: 农业厅
根据《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挥发性有机污染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内府办函〔2016〕111号),为摸清我市农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源现状,加快我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助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我局启动了农业VOCS污染源摸底调查工作。一是派员参加省环保厅组织的川南片区VOCS调查技术培训,为系统填报提供技术支持。二是指定一名经办人员负责全市农业VOCS污染源调查协调工作。三是将农业VOCS污染源分解为农业机械、农药使用量、薪柴和秸秆等三大项,力争全面掌握污染源现状,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本文来源: 农业厅
18.11.2016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