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督导内江市生猪屠宰管理工作
07.04.2016 11:28
本文来源: 农业厅
4月5日,省农业厅兽医兽药处郑昭阳副处长一行3人到内江督导生猪屠宰管理相关情况。晚8:30,市农业局蒋政副局长带队,市局兽医兽药与屠宰管理科、市动监所相关人员与威远县农林局、动监所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对经营者举报的威远县新店镇的两个可疑生猪注水窝点开展突击检查。
5日晚11:00,检查人员在威远县新店镇十字村1社现场没有发现对生猪注水的违法行为。6日0:5时,在威远县新店镇金莲村15社陈友财家,现场查获生猪16头,该批生猪由陈友财从自贡市荣县旭阳镇新星源食品公司运回,准备于次日运往自贡舒坪屠宰。陈友财不能提供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威远县动监所执法人员立即对陈作了《调查笔录》,进行了现场取证。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威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于6日上午对违法行为人陈友财作出了责令改正,并处以3998元罚款的处罚。
省农业厅领导、市农业局副局长蒋政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特别强调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蒋政副局长对经营者现场宣讲了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生猪注水属严重违法行为,要求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经营,同时,要求全市执法人员提高责任意识、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生猪注水、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本文来源: 农业厅
07.04.2016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