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厅审议推进“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及下一步措施

20.06.2017  15:08

  6月16日,农业厅在第十二次厅务会上审议了推进“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及下一步措施的有关情况。会议传达了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认真梳理了农业厅近年来推进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情况、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情况、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落实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两集中、两到位”落实情况,着重针对在现有基础上如何进一步下放、取消、整合一批审批事项,如何进一步加强事后监管,如何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开展专题讨论研究,提出并审议了下一步的五大推进落实措施:

   一是在行政权力上做好“减法”,最大限度精简农业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变化情况,在我厅现有38大项118小项行政许可的基础上,7月底前再进行一次彻底梳理。对更有利于工作开展和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在法律法规允许情况下,做好下放或取消窗口审批的可行性研究。 二是在放管结合上做好“加法”,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坚持放管并重的原则,一要做到监管责任增加,细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岗位,压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要做到监管力度增加,认真落实国务院今年要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的部署要求,重点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发证后的市场主体,加大抽检力度和频次,加大对市县农业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力度。三要做到监管透明度增加,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切实履行监督主体责任。 三是在优化服务上做好“乘法”,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部门形象。 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完善“一个窗口服务,一站式审批”服务模式,完善“统一受理、统一回复、接办分离、限时办结”的运行机制,把“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的重要内容,坚持农业行政审批“一个标准统到底”,大力推进省市县农业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是在涉农行政事业收费上继续“减负”,优化农业生产经营环境。 在今年已经开展2次涉农行政事业收费、涉企收费清理自查工作基础上,特别是针对12~16日省发改委来我厅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情况,各相关单位、协会(学会)应严格落实停征、减免、取消等优惠政策,杜绝乱收费行为,对无法定依据擅自设立服务项目并收费的,依法依规查处。 五是在法治保障上做好“护航”,推进相关农业法规立改废释工作。 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适应农村改革进程,适应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要求,加快推进我省农村能源、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今年年底前,按照省政府要求对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不断把“放管服”改革推向纵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