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农村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农民收入增幅连续五年高于全国

10.02.2017  10:01

  四川新闻网成都2月9日讯(记者 陈淋)2月9日,在四川省全面深化改革三周年新闻发布会上,省委农工委常务副主任杨秀彬在谈及我省农业农村改革新举措及成效时表示,四川农业农村改革走在全国前列。2016年,四川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1203元,连续五年高于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同期GDP增幅。

  2014年3月,省委书记王东明在川东北调研时提出了新时期农村改革的主攻方向,即“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努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现代化水平”。省委确定的农村改革主攻方向,既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主攻方向,也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更是培育农村市场经济主体的主攻方向。

  针对具体改革举措,杨秀彬详细谈到,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我省统筹推进农村产权“多权同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已完成农户确认面积9222.1万亩,占应确面积的91.2%,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基本完成,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确权颁证率近94%。21个市(州)、53个县(市、区)、3700个村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出台《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试行意见》,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达到15.6亿元,增幅达16.1%。

  关于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杨秀彬介绍到,我省加大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力度,目前全省家庭农场达3.4万个,农民合作社达7.4万个,龙头企业达1万家以上,其中经过认证的有8873家,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万人。大力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全省达到3000多家。全省土地流转总面积达1785.8万亩,流转率达30.6%。

  关于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杨秀彬说道,我省制定扶持农机服务社、统防统治合作社、营销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的支持政策。在20个县(市、区)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出台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把农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内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占比达到50%以上。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基层社乡镇覆盖率已达60%。在21个科研院所和62个县(市、区)开展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