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条例》保驾护航 我省农险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04.12.2013  12:50
核心提示:截至10月末,全省今年农业保险赔款支出9.19亿元,213.93万农户受益   四川保监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末,四川省辖内保险


截至10月末,全省今年农业保险赔款支出9.19亿元,213.93万农户受益

  四川保监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末,四川省辖内保险公司农业保险的赔款支出达9.19亿元,受益农户达213.93万户次。承办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已承保水稻2381.41万亩、玉米1722.05万亩、油菜470.35万亩、马铃薯324.53万亩;承保能繁母猪363.69万头、奶牛7.16万头、育肥猪1970.81万头,承保森林8152.07万亩、烟叶54.84万亩、水果6.43万亩,参保农户达3047万户次。

  3月1日,《农业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农业保险业务进入有法可依的新阶段,为保险业更好地服务“三农”,进一步完善农业支持体系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按此条例,我省各相关厅局不断探索完善农业保险的运行机制,出台有关支持政策,促进农业保险步入有序、健康、规范的良性发展轨道。

  我省出台的《四川省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奖补方案》提出,由省级财政建立特色农险奖补基金,专款专用,对各市(州)区域优势明显、特点突出并具有一定产业规模的特色农险给予奖励,有力地促进了我省地方特色农险的发展。其后,省财政厅下发《通知》明确“各地足额安排预算资金”,各市(州)政府推动种植业保险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承保面明显扩大。同时,在四川保监局的推动下,我省多次提高主要农作物品种的保险金额。比如今年年初,我省水稻、玉米、油菜等品种保额都进行了调整提高,而保费保持不变或降低。

  农业保险政策性强、敏感性高,其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农户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维护,关系到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是否落实到位。针对农业保险特殊性和四川实际,四川保监局严格执行《农业保险条例》,始终以切实保护投保农户合法利益、维护健康有序的农险市场秩序为目标,以现场检查为抓手,通过提升农险服务能力、加大查处力度、完善制度技术管控等措施,切实规范农业保险的经营管理,促进农险健康稳定发展。

  与此同时,经办公司加强与气象、畜牧和农业等部门的合作,建立有效的农险服务网络体系,切实提高其整体服务能力。目前,我省已有人保财险、中华联合、中航安盟、锦泰财险、安邦财险、平安财险等6家公司具有农险经办资格。共有44家中支(市)公司、215家县区支公司和800个营销服务部已开展农险业务,对98%的县区实现农险服务机构覆盖。此外,经办公司依托政府建立县级服务站68个,乡镇服务站4119个,村级服务点38489个,已对省内99.7%的乡镇实现服务网络覆盖。

  系列创新,大大提高农户投保积极性,促进农险业务得到快速发展。我省农业保险保费由2007年的7.25亿元增长至2012年的23.17亿元,业务规模自2011年以来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一。2007年至2012年,农业保险共为我省1.38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2269.17亿元,支付赔款35.32亿元,受益农户1453.9万户次。其中,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后,能繁母猪赔付达2363万元。2010年为山洪造成的种植业灾害支付保险赔款1.22亿元,2011年又为洪灾造成的种植、养殖业支付赔款2614万元。农业保险为保住农民劳动果实,支持农业恢复生产提供了重要支撑和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