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检查再收件 成都寄快递要盖“验视章”

04.03.2014  13:10

    从3月1日起,全市快递企业实行加盖验视章制度;如果用户拒绝查验,快递员可不予收寄

        昨日,成都市民唐女士在寄快递的时候发现,快递员在检查完需要寄送的物品后,打包装箱,并当场在快递单上加盖了一个印着“已验视”字样的红色印章。唐女士感到很疑惑,以前寄快递时没有见过快递员盖章,是不是今后都会这样做呢?

        对此,成都商报记者从成都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从3月1日起,全市快递企业在快件收寄环节实行加盖验视章制度。凡是收寄的快件,收寄人员必须对收寄物品进行检查,符合规定的才能加盖验视章并寄送,而未加盖验视章的快件一律视为未进行收寄验视。按照《国家邮政法》相关规定,未加盖验视章的企业,按照不同情况,将面临罚款、暂停营业或吊销快递经营许可的处罚。

        快递员一人一章收件要验视

        据成都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发生“毒快递”事件后,邮政管理局加强了对收寄验视环节的安全管理。经过数月准备,决定于3月1日起在成都市全面推行“验视章”制度。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收寄验视章没有统一的格式,由已在成都市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或备案的快递企业根据要求自行刻制,每个快递员一人一章,内容包括“已验视”字样、企业和网点简称、揽收人员姓名或工号,印泥统一使用红色。收件时验视物品合乎规定之后,快递员会在快递详情单的明显位置加盖验视章。为了防止验视章向社会流散,快递员工离职时,企业须将其验视章收回。

        上述负责人表示,加盖验视章后,最大的变化是在快件寄送过程中,可全程查询到每个快件的收寄网点和负责收寄的快递员,由此将验视制度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收件人员、每一件包裹。与此同时,该负责人也提醒广大市民,在寄送物品时,需配合快递人员在检查完后再将包裹密封。此外,因寄送大批量不便逐件开箱验视的,以及对粉末、机电装置等不能直接辨识、疑似或者可疑物品,应由发货方或交寄人提供有关书证,方可收件,同时也应统一加盖“验视章”。该负责人称,“按规定,如果用户拒绝开拆、拒绝验视,快递员将坚决不予收寄。

        快递公司正陆续实行

        据了解,其实许多快递公司一直都有验视章,但之前的很简单,通常只有“已验视”三个字,网点代码和员工编号都没有。昨日,记者在一张加盖了“已验视”印章的快递当上清楚地看到,其收寄网点名称为“中通快递成都新都”,网点代码显示为“02813”,而揽收员工代码为“027”。

        中通快递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孟峰告诉记者,“保证快递安全是企业责任。自2月底起,中通快递四川分公司就已开始实行新的验收制度,确保责任落到实处。今后,公司将对快件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未加盖验视章,将对其收件网点进行1000元/件的处罚,并停止此件中转。

        昨日,百世汇通、顺丰速递相关人士均表示,目前公司每个网点有一枚验视章,快递人员在收货之后,带回网点统一加盖印章。然而,要实现一人一章,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记者熊玥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