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 资阳保安、内部保卫等不得再穿仿制式警服

19.05.2015  19:44

  四川在线资阳频道消息(记者 梁小雨 实习记者 严俊溢)5月19日,记者从资阳市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4月至2016年12月,全省组织开展仿制式警服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目前全市县公安机关已成立仿制式警服清理整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今年10月起,资阳辖区内的物业人员、保安公司保安、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卫等人员不得再穿着制式警服和仿制式警服。

  据悉,此次清理整顿的范围包括非法生产、销售、购买、穿着制式警服和相关警用标志;非法生产、销售、购买、穿着仿制式警服和仿警用标志;非法生产、销售、购买、持有警械和其他印有警用标志的个人防护用具;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不按规定着装。

  市公安局副局长姚武雄在发布会上表示,整治是为了严格规范全省公安机关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着装,彻底解决非警务人员穿着仿制式警服的问题,彻底解决非法生产、销售仿制式警服、警用标志和警械,非法持有警械的行为。而针对具体情况,此次专项行动对不同的情况处罚时间有区分。

  其中,在公安机关注册的保安公司保安人员,及物业管理人员、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内部保卫人员穿着仿制式警服的,在2015年6月30日前,应停用仿警用标志,包括肩章、胸徽、编号等,在2015年10月1日后,不得再穿着仿制式警服。

  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穿着仿制式警服的,在2015年12月1日后,应停用仿警用标志,包括肩章、胸徽、编号等;2016年12月1日后,不得再穿着仿制式警服;条件具备的,应提前换装;其他社会人员一律不得穿着制式警服和仿制式警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