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警方:继续使用O牌是为方便公众监督

23.04.2014  13:50

针对全国22个省份已取消或宣布取消警用车辆“O”牌照,内蒙古等4省区依然将“O”牌作为警用公务车牌照的报道,内蒙古警方回应说,这是为了便于公众对人民警察公务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日前,有媒体报道说,一段时间以来,由于“O”牌车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等特权,因此被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超范围使用,屡受公众诟病;全国22个省份已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目前内蒙古等4省份依然将“O”牌作为警用公务车牌照。

对此,内蒙古自治区公安专段号牌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一些省区市分别全部或部分取消了公安专段号牌,主要基于只限公安机关使用的专段号牌被地方相关单位和部门争相超范围使用,同时一些单位和个人违法套用、假冒公安专段号牌;这些车辆驾驶人特权思想严重,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群众对此反响强烈,给公安机关带来了负面影响。

该负责人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在当前各级政府进一步严格公务用车管理、社会各界对公务车辆高度关注的大背景下,之所以继续使用“蒙O”专段号牌,是因为使用专段号牌可以让社会公众对人民警察公务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公安专段号牌已被社会各界和群众所熟知,驾驶公安专段号牌车辆,意味着就是驾驶公务用车,其行为将始终置于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让驾驶人失去所谓的‘特权’。如果取消公安专段号牌而转为普通民用号牌,反而增加了监督的难度。此外,还有可能产生新的特殊号段等问题。”这位负责人说,“为此,我们经过认真研究并报请自治区政府同意,决定全区继续使用公安专段号牌,同时切实加强专段号牌的管理和使用,发挥好专段号牌对公安工作的积极作用。”(记者贾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