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实施贫困旗县“金融扶贫富民工程”
11.12.2013 17:18
本文来源: 扶贫与移民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等部门了解到,从今年起到2017年底,内蒙古扶贫、财政等部门将与农业银行等银行合作,大规模实施贫困旗县“金融扶贫富民工程”。
据介绍,内蒙古贫困旗县“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以发放贴息贷款为主要内容,实施范围为38个重点贫困旗县及其他19个贫困旗县,目前农业银行是唯一一家合作银行。
按照内蒙古扶贫办与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签署的合作协议,今后五年内,内蒙古每年将为57个贫困旗县注资4.75亿元设立担保补偿金,注资标准为每个重点贫困旗县年均1000万元、其他的贫困旗县每个年均500万元,担保补偿金存入农行专户,农行每年按照担保补偿金的10倍左右投放贷款。此外,内蒙古还将为农业银行发放的相关贷款贴息,贴息投入为2014年2.1亿元,随后每年均追加2.1亿元。
作为合作银行,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将从2013年起安排和发放“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专项贷款,并确保第一年度每个重点旗县获得的贷款不低于1亿元、其他贫困旗县每个旗县获得的贷款不低于5000万元,随后贷款额逐年递增,五年累计贷款额要达到300亿元以上。
记者了解到,农业银行发放的贷款分农牧户贷款和针对专业合作组织、扶贫互助组织、扶贫龙头企业的产业贷款两类,重点支持各类种植、养殖旅游和民族用品等扶贫产业,以及能大量吸纳贫困农牧民就业的其他劳动密集型产业,农牧户贷款的年贴息率为5%,产业贷款的年贴息率为3%。其中,农牧户贷款原则上要占到贷款总额的70%。(记者任会斌)
本文来源: 扶贫与移民
11.12.2013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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