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江安县全市范围内率先实施困境老人入住敬老院制度

20.05.2015  18:36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耿晓兰 记者 邹霞) 近日,宜宾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江安县困境老人入住敬老院专项帮扶制度(试行)》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施困境老人入住敬老院的制度。

通知从帮扶对象、审批程序及相关资料、困境老人入住敬老院帮扶措施及标准、敬老院人员配备及管理和其他事项等方面,比较详细地规定了全县困境老人入住敬老院的相关事宜。

哪些老人可算是帮扶对象?

根据通知规定,帮扶对象是指城乡低保户中年满六十周岁以上,子女无赡养能力且愿意到敬老院居住的困境老人(患有精神病和传染病以及其他不适应群居疾病的人员除外)。

帮扶对象可由本人(或法定赡养人)提出申请,经村(居)民委员会入户调查和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再通过户籍所在地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后报县民政局审批。经审批符合入住条件的困境老人其法定赡养人将与敬老院签订《入住帮扶协议》。

老人可获得哪些帮扶措施?

根据通知规定,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困境老人可获得四类帮扶措施。

生活帮扶及补贴:从居民养老保险金、高龄补贴,低保金,特殊困难群众生活帮扶等渠道解决,若这几项资金合计每月不足350元,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补贴到敬老院。

护理帮扶及补贴:一是从特殊困难群众护理补贴帮扶渠道解决:即失能的每月补助400元,半失能的的每月补助200元,90岁以上的每月补助100元;二是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一年一次性补贴。护理补贴划拨乡镇敬老院统一安排护理开支(入住敬老院的五保户享受同等护理帮扶政策)。

医疗帮扶及补贴:入住困境老人一般疾病由敬老院管理人员陪护到就当地卫生院就诊,医治后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到当地民政办申请救助,每人每年不超出600元;重大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金额由县民政局按照医疗救助政策进行医疗救助,每人每年医疗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丧葬补贴:入住敬老院的困境老人,去世后凭火化证申报办理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丧葬补贴。

敬老院管理人员怎么配备?

据介绍,为落实好困境老人入住敬老院专项帮扶制度,宜宾江安县各乡镇敬老院将按入住人数15:1的标准配备管理人员(含原入住五保人数),由各乡镇政府面向社会购买服务。

通知还严格规定了管理人员职责,敬老院管理人员必须热爱敬老院管理工作,全心全意为敬老院所有老人服务。管理人员将全面负责敬老院安全和卫生工作,定期检查敬老院的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耐心细致照顾失能老人的衣食起居,定期为失能老人换洗衣被,老人生病外出就医负责陪同。严格禁止管理人员冷言冷语对待老人、指责辱骂老人、遗弃老人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