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隆昌畜牧六举措,处置病死畜禽

06.01.2016  10:43

  为保障隆昌县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全面落实农业部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要求,我县采取六措施处置病死畜禽。一是尽快建好石碾镇两边岩村、龙市镇鸦石山村、圣灯镇大桥村三个无害化处理收集集中点,并投入使用。二是明确生产经营者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承担主体责任,负有对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向辖区畜牧兽医站报告畜禽死亡及处理情况的义务。三是实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属地管理制度,在江河、湖泊、水库、公共场所等发现的病死畜禽,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收集处理。四是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建立巡查机制,开展专项整治行为,对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五是完善对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奖励制度,对举报人给以200元-1000元的奖励。六是完善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利益补偿机制,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偿机制,重点落实养殖户和定点屠宰场无害化处理的财政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