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通报4起“四风”案件 隆昌交警大队大队长被撤职

27.10.2014  21:02

        四川新闻网内江10月27日讯(记者 龙艳)今(27)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内江市纪委获悉,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工作开展以来,内江市纪检监察组织查处多起“四风”案件, 截至9月底,内江市共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检查2290余次,发现并解决问题1630余个,建立健全各类机制制度270余项,查办“四风”案件111件,给予86人党纪政纪处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3人。为进一步刹风正纪,严肃纪律,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反“四风”、转作风,内江市纪委对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公开曝光:

        一、内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属单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组织职工公款旅游等问题。

        2012年4月,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以学习考察培训的名义组织职工到云南腾冲公款旅游。

        2013年5月,内江市财政局在财务专项检查中发现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存在扩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变相为职工谋福利、自行发放奖金、公务接待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其限期整改,但该所整改不力。对该所扩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等问题,市纪委责成市财政局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组织职工公款旅游问题,市纪委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该所所长倪源贵立案调查。

        二、隆昌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党支部原副书记、大队长陈绍元违反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的问题。

        2010年1月至2013年12月,隆昌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大队长陈绍元违反工作纪律,未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报批出境手续,多次出入香港、澳门;2013年至2014年,该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借节假日和开展专项行动之机,向单位职工发放购物卡和考核奖励金。

        经隆昌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隆昌县委、县政府批准,分别给予撤销陈绍元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党支部副书记职务和交警大队长职务的处分。

        三、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壕子口街道松山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李丰富在其子婚礼中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的问题。

        2014年5月31日,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壕子口街道松山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李丰富为其子在市中区白马镇某酒店举办婚礼,收受其管理服务对象礼金。

        经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壕子口街道纪工委研究并报党工委批准,给予李丰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违纪收受的礼金责成其限期清退。

        四、内江市市中区全安镇平湖村党支部书记王正全、村委会副主任周云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2014年6月,内江市市中区全安镇平湖村党支部书记王正全、村委会副主任周云在办理该村农房产改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以方便群众为由,用周云本人的复印机到村办证点为村民复印资料,提高标准收取群众复印费和手续费。市中区全安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批准,给予王正全、周云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