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电大党委认真履行严以用权的主体责任

17.11.2015  17:50

【内江电大报道】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以后,内江电大党委迅速组织学习贯彻 内江电大校长刘毅结合《准则》、《条例》的专题学习,就领导干部“严以用权”提出要求。

一是要依法用权,不能滥用权力。 要按法律行使权力,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是要谨慎用权,不能公权私用。 要时刻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对权力始终心存敬畏,要以苏树林、徐刚等反面典型为镜鉴,慎用权力,做到敬法畏纪,为政清廉。

三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暗箱操作。 要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要以谷文昌、焦裕禄为楷模,切实履职尽责、求真务实、敢于担当,争做“四有”好干部。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把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贯穿于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老老实实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发展为第一要务。 要主动适应办学发展新常态,以“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地推动重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