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推行社区民警“小案”回访机制

07.09.2015  11:38

民警向我详细通报了警方前期开展工作的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措施,还真诚地听取了我的意见建议。案子虽然暂时没破,但我表示充分理解……”7月中旬的一天,在遭遇入室盗窃一周后,面对前来回访案件受害人的玉溪路社区民警王恒,市民黄先生如是说。这是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推行社区民警“小案”回访工作机制,及时回访案件受害人的一个缩影。

      市中区分局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具备立案标准的案件中,八成以上为小偷小摸、坑蒙拐骗的侵财类案件,且大多数是金额不大、性质和情节较轻的“小案”。因这类作案具有流窜性和隐蔽性强、犯罪手段多样化、侵害对象多元化等特点,警方虽全力侦办,但获取线索和证据难度较大,致使难以达到一案一破。市中区分局认为,此类案件看似很小,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往往通过一个 “小案”的遭遇和感受,去评判社会治安状况和公安执法水平。

      市中区分局在不放过任何一个侦破“小案”机会、把群众损失降到最低的同时,坚持积极主动上门,面对面报告工作,获得群众理解支持。据此,市中区分局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后,在做好重特大案件回访的基础上,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回访工作进行规范,于今年初制定推行社区民警“小案”回访工作机制。

      分局指挥(情报)中心每周将“小案”梳理汇总后,将指令发至所辖社区民警手中,要求一周内开展回访工作,并现场将回访情况和群众意见建议认真填写到《社区民警案件回访表》中,由受访群众签署意见后上报分局。分局通过这些意见建议了解群众的想法和意见,并对社区民警回访工作进行考评,对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

      目前,社区民警大多采取4种方法回访:工作时间能在家里找到受害人的,及时上门入户;受害人工作繁忙的,则预约时间见面;受害人建议在单位见面的,则到其单位见面回访;社区民警在工作时间内不能找到受害人的,则利用休息时间错时回访。

      在回访过程中,社区民警首先要诚恳地向受害人报告警方所做的工作,同时向他们汇报工作打算,最后要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不久前,在回访受害人盛先生时,针对他提出的防范力量薄弱和防控设施不完善而导致辖区连续发生3起盗窃案件的问题,派出所立即协调相关部门增加保安力量和巡防人员,并在小区增添监控设施和防护网,该区域再未发生类似案件。盛先生在回访意见中写道:民警诚恳面对群众、真心听取意见、扎实改进工作,让他对建设平安家园充满信心。

      为确保“回访”工作落到实处,分局要求社区民警回访必须采取上门与受害人面对面报告的形式进行,如果当事人外出一月以上或不可抗原因,民警须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回访。对回访不满意的群众,则由所领导带领社区民警登门回访,直到群众理解和认可。

      在回访过程中,民警也吃过 “闭门羹”。蟠龙坝派出所社区民警刘江涛在回访入室盗窃笔记本电脑案件受害人刘先生时,先后3次吃了“闭门羹”。最后,在所领导带领下,在第4次回访时才敲开了刘先生的家门。一番交谈沟通后,刘先生说:“我算是服了你们了,你们三天两头来找我,就算是块冰坨子,也被融化了,我对你们的态度很满意,并对所做的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

        警方心声:“小题”就要大做。 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保护民生、促进和谐的重要任务。公安机关警力少,事情多,任务重,导致很多案值小、数量大、涉及面广的“小案”难以达到一案一破。但是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小案”关乎民生,关注民声,才能赢得民心;“小案”关乎民心,着眼破案,才能赢得满意;“小案”关乎民意,做好沟通,才能赢得理解和支持。“小案”办理的妥帖与否,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深知自己肩负的使命与期盼,时刻把人民装在心中,勇于直面“小案”难题,推出“小案”回访工作机制,努力做到“既要破大案,又要管小案”。分局将坚持不懈地开展推行“小案“回访”机制,用真诚去赢得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推动公安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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