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局强化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

14.10.2016  20:16

今年以来,内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狠抓责任落实。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培训、召开专题研讨会等多种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全面学习贯彻国家食药总局颁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食药监局下发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推进方案》,明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范围、禁止销售的情形判定、市场准入、信用信息管理制度等要求,确保“监管责任”履行到位。采取会议培训、上门宣讲和开辟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将《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到批发、零售、农贸等集中交易市场,宣传到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宣传到田间地头,宣传到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进一步督促市场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市场底数。进一步开展全市食用农产品市场经营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主体底数、市场销售特点、食用农产品主要来源等情况,并逐户建立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分类信用信息档案,对经营蔬菜、水果、肉、蛋、水产品等五类大宗食用农产品的,进行特殊标注,如实记录各个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基本事项、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布并依托食品安全监管平台等实时更新,有效夯实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基础。

三是选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创建工作,在全市各县(区)选取一家农贸市场作为典型示范市场,指导其落实好开办方主体责任,经营业主信息登记、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通过引导、鼓励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管理示范市场建设,有效促进了经营者积极履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形成了部门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是严格执法检查,提升监管效能。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两大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审查和进货查验记录等义务,建立健全索证索票、信息报告、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监管。根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程度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在市(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农业、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实现优势互补、信息互通,有效提高了监管执法效力。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增强了食药监管部门执法的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