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出台考核办法促进我市防疫工作协调发展

21.03.2016  17:38

  为深入贯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者承担第一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动物防疫责任制,按照“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的有关要求,近日,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出台《内江市2016年动物疫病防控绩效考核办法》,对全市防疫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办法》摒弃了过去旧的观念和理念,树立“谁免疫,谁保密度”、“谁免疫、谁保质量”的新理念,突出“两个考核重点”。一是对各级政府。着重从目标责任落实、动物防疫组织领导、防控经费落实、防疫工作督促检查、免疫密度、免疫抗体、目标考核及档案资料管理等八个方面进行考核。二是对农业(畜牧)部门。着重从动物防疫年度计划、强制免疫计划、防疫责任制、乡村兽医管理、防疫物资管理、规模养殖场风险评估、流调监测、技术培训及防疫资料管理等九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和奖惩直接挂钩。对防控工作失职渎职、弄虚作假或导致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该考核办法的出台,对我市动物疫病的科学防控和规范化管理具有重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