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要交近100万 内江大千美食街\"孙鱼鳅\"无奈搬离
租金:每季度6万元
转让费:一个门面5万元“
孙鱼鳅”门面数量:5个按此计算,“孙鱼鳅”最近三年共需支付将近100万元给房东
家住内江市东兴区兴盛路的邹先生,因为带孙子长期在重庆,每个月回一次内江。昨日,他从自家小区门口经过时,发现开了好几年的“孙鱼鳅”关门了,让他很纳闷,“之前一直生意多好的,不可能突然就垮了吧?”
昨日,“孙鱼鳅”老板孙刚说,突然搬离的原因,是因为房东要成倍涨房租,还要加收25万元的转让费,他负担不起。
租金上涨转让费高 “孙鱼鳅”无奈搬离
昨日下午3点,在国道321线一处新修的板房外,孙刚正坐着喝茶,他的妻子在一旁绣十字绣。这是他从大千美食街搬离后,租用农民土地修建的新餐馆。这种看似闲适的状态,实际却让他忧心忡忡。“以前这个时候,我们晚上的包间和大厅早都订完了,已经在忙着做晚饭的准备工作了,哪有时间在这里喝茶绣花?”
10月20日,他辞退了10名员工,只留下了5名,带着桌椅板凳搬离了原来的铺面。而这家高峰期一天能接待四五十桌客人的餐馆,因为没有足够的资金负担租金和转让费才选择搬离。
孙刚说,他一共租用了5间门面,合同一年一签,今年最早到期的一间门面是11月17日,合同到期前每个季度的租金是3万元,且“按照规矩每年会上浮10%”。今年10月,5个门面的房东提出租金要涨为每个季度6万元,且每个门面加收5万元的转让费。
经过粗略计算,按照每季度6万元和每个门面5万元的转让费的标准,孙刚在最近三年共需支付近100万给房东,无奈之下,只好搬离。“也就是说我每年要帮房东挣30多万,我们这个本来就是大众消费的餐馆,房租太高实在承受不起。”
房东收转让费 内江近年来兴起
东兴区一家不愿透露姓名的房屋中介公司负责人称,过去,承租者在承租期转让给他人收取转让费的情况比较普遍,但近年来,房东收取承租者转让费的情况也已成为正常现象,并不奇怪。“在广东、深圳一带,这种情况就是正常的,人们已经习惯了,是一种默认的规矩。内江这边主要是这几年才出现,可能有些市民还不习惯,但房屋租赁本来就是一个市场行为,房东争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也无可厚非。转让费只是说法不同,其实是租金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
该负责人透露,孙鱼鳅不是第一家因为无法负担转让费而搬离大千美食街的餐馆。早在9月,玲珑鱼庄就因为转让费无法与房东达成一致选择搬离。“孙鱼鳅这个是5个门面收25万,玲珑鱼庄是3个门面30万,房东提的转让费还更贵。”说法
房管局未专设部门 管理律师:收转让费合法
甘女士是孙鱼鳅的房东之一,她说涨租金和收转让费,是与其他四名房东商量后的结果,据她们了解,目前内江市场都是这个情况,承租者都是要支付转让费给房东的。
昨日,内江市东兴区房管局行政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由于房屋租赁属出租与承租双方个人行为,因此无专门的部门管理。“东兴区没有,全市范围内也没有。”
对于转让费,内江市沱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杰说,按照《物权法》相关规定,房东收取转让费是无可厚非且合法的。“法律上没有规定说不能收转让费。收取转让费的行为是市场行为,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华西城市读本记者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