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地税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6.12.2017  12:50

  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的决定》(文明委〔2017〕10号),内江市地税局第三次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检,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组织领导到位。 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对迎检工作进行指导。机关党办牵头负责工作协调,由确定由专人负责筹划安排,确保迎检工作保障有力,组织领导机制畅通。

   任务分解到位。 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学习《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17年版)》和省、市创建工作要求,将创建的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到每个科室和直属单位,实行清单上墙,挂图作战。针对迎检资料时间跨度大、范围覆盖广、内容不集中的特点,要求每个科室按照事项完成的时间节点,由远及近分类整理,集成整合,确保迎检资料一丝不漏、一丝不苟。

   狠抓落实到位。 坚持树立围绕税收工作中心,既抓组织收入又抓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都要硬”的工作思路,通过抓文明建设促收入,通过抓税收执法规范来提升文明建设水平。将迎检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绩效管理的部门配合指标内容考评,责任压实到科室和人,通过层层传递压力,提高各科室和广大干部职工对迎检准备工作的重视,促使各项准备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完成。

   短板补齐到位。 在不断提升队伍文明素养的同时,坚持“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理念,积极学习其他文明创建单位和复检单位的优秀经验,夯实基础工作。结合内江“践行十爱 德耀甜城”主题活动,积极开展演讲、运动比赛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拍摄专题纪录片,补齐短板和差距,充分展示出内江地税团结向上、和谐奋进的文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