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强化内控制度机制建设 促进政府采购规范运行

30.10.2015  18:20

 

  强化内控制度机制建设

促进政府采购规范运行

 

继市财政局举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宣讲、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以来,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为契机,建立完善政府采购部门内部运行机制,在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方面积极作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房管局、市商务委、市交委、市气象局、市农委、市安监局等部门(单位)均制定了政府采购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办法,建立了符合自身实际的运行机制,且各有亮点和特色。

市卫计委、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委、市工商局既结合条例修改完善了部门(单位)内部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又明确了内部各个工作环节责任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市卫计委严格问责措施,规定凡因采购文件倾向性问题被投诉后导致项目废标的,将按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项目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市委宣传部在科学合理制定采购需求,根据采购项目特点组织专家学者、业内人士进行市场调研和论证、对项目评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市商务委针对委内工作特点制定的《定点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了定点供应商的考核机制,实行“一项目、一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能否继续承接项目的依据;市工商局对合同及验收管理环节严格把关,实行“一项目、一合同、一备案、一验收”的管理制度。市房管局除对政府采购项目严格管理外,还对非政府采购项目的管理作出了规定,并开发了采购软件对部门所属单位的采购进行管理和规范。

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和机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加强该项工作,对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与公正,促进廉政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促进政府采购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