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在兽药非法添加瘦肉精涉案达1700万元

24.05.2014  17:14

  本报通讯员 田舍郎 鲁英 本报驻嘉兴记者 黄娜

  昨天上午10点,全国首例兽药中非法添加瘦肉精案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

  去年3月,公安部统一指挥浙江、江西等21省、市、区警方,联合捣毁了涉嫌生产、销售假兽药的江西海联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抓获了数名涉案犯罪嫌疑人。

  海联公司生产的兽药“肺呼胸炎康针剂”内,被查出含有盐酸氯丙那林成分,也就是俗称的瘦肉精。另外,该公司还生产多种不合格兽药。这些假兽药销往全国21个省市区,案值达1700多万元。

  包括公司负责人熊某在内的5名被告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站上了嘉兴中院的被告席。

  案发:即将出栏的生猪,查出瘦肉精

  去年2月底,海盐县元通街道养猪户李强根发现自家的猪有点萎靡不振,好像是患了流感,就从药店买了治疗猪感冒的针剂。

  打过针后,200多头即将出栏的生猪感冒症状缓解,李强根松了一口气。

  不久,海盐农经局在一次例行检查中,发现李强根家的生猪尿样检测出盐酸氯丙那林成份,也就是俗称的瘦肉精的一种。

  李强根急了。他养猪10来年,知道瘦肉精绝对不能碰,平时饲料、用水都很小心,瘦肉精到底是怎么来的呢?

  奇怪的是,附近多家养猪场,接二连三都检测出了瘦肉精成分。经过排查,农经局工作人员发现,这些养猪场都有一个共同点:近期都给猪注射过一种名为“肺呼胸炎康”的针剂,用于治疗感冒。

  经检测,这种兽药针剂中果然含有瘦肉精成分。这种药,是江西海联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

  去年3月间,经公安部督办,浙江、江西多省警方联合,破了这起大案。警方查明,江西海联公司除了在兽药内非法添加瘦肉精,还擅自更改了十多种兽药的配方,生产了大量不合格兽药。

  这些兽药销往全国21个省市区,案值达1700多万元。

  去年4月,该公司负责人、技术总监、车间主任、销售主管等陆续到案。

  庭审:为何要在兽药内添加瘦肉精?网上查来的

  昨天上午,五名被告人一字排开,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

  他们分别是海联公司的负责人熊某,公司技术总监周某,公司生产车间主任詹某,公司销售主管周某某,还有负责浙江地区销售的销售员王某。

  法庭上,面对公诉人和法官的提问,负责人熊某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不知道”。

  今年46岁的熊某辩称,自己只是名义上的负责人,“我只有小学文化,公司各部门都有专人管理,具体事务我很少管的。

  公诉人问:“你是否知道兽药中添加了违禁成分盐酸氯丙那林?

  熊某说:“周某和我说过要做新产品,但成分名字我记不清了,我也不知道那是违禁品。

  这位周某,今年38岁,主管兽药配方的研发、质检工作。

  “我在网上查到,添加盐酸氯丙那林能治疗(动物)呼吸系统疾病,是一种平喘药,而且可溶性好,制作针剂工艺简单,但我不知道这属于违禁品,我是作为平喘药用的,不是作为瘦肉精。”周某辩称。

  盐酸氯丙那林被纳入“瘦肉精”目录,是在2011年,作为公司的技术主管,周某怎会不知情?

  除此之外,周某还不断研发“新品”,未按国家规定,擅自更改了十多种兽药的配方生产兽药,上市销售。

  对此,周某称,“这些新产品都是我从书和网上查阅资料研制的,改成复方产品后,药效更好,使用也更简单,对养猪户而言,这是好事。

  焦点:不按国家规定、擅自更改配方,算不算假药

  公诉机关称,从2012年1月开始,海联公司在4种兽药中添加了瘦肉精违禁品;违反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擅自更改配方,共生产了17种不合格兽药。

  对于前一项指控,辩诉方在庭审时表示认可。控辩双方争议最大的,就是17种更改了配方的兽药,到底算不算假药。

  公诉方认为,这些兽药的配方不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就是假兽药。

  但辩方认为,假兽药需由专业的兽药鉴定机构鉴定的,并出具鉴定结果,而不能以简单的“标准”来论断。

  “单方兽药在中国兽药局都有备案,周某只是为了疗效更好、使用更方便,把单方的药混合研制成了复方药,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辩护律师称,据很多养猪户反映,这些药使用效果更好,并未造成损失。

  如果这一说法成立,那么,周某等人在这一项指控上,只需受到行政处罚,而不用担刑责。

  因案情复杂,昨天下午4点半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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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瘦肉精

  瘦肉精是一类药物的统称,主要作用是促进畜禽瘦肉生长、抑制肥肉生长。瘦肉精类物质一般耐热,不易挥发,食用后容易在体内形成残留,引起慢性中毒,甚至诱发恶性肿瘤。

  对于运动员来说,如果误食含有瘦肉精成分的肉食,兴奋剂尿检容易呈阳性。因此遭遇禁赛的例子,数不胜数。

  本报通讯员 田舍郎 鲁英 本报驻嘉兴记者 黄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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