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农业局开展2016年第二批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第五批假兽药查处活动
根据巴中市农业局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对农业部2016年第二批兽药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第五批假兽药进行查处的通知》(川农业函〔2016﹞265号)的通知。县饲草站迅速向农业局分管局长汇报,联系农业局执法大队,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全县49个乡镇及城区兽药经营及批发企业进行为期一周的兽药质量抽查监督检查,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加强第二批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第五批假兽药宣传,提高兽药经营者及使用者的知情权。 我站通过农业局QQ群的方式,转发农业部、省、市、县关于对农业部2016年第二批兽药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第五批假兽药进行查处的通知》(川农业函〔2016﹞265号)的通知,印发相关资料1000余份,由各基层畜牧兽医站(畜产品安全监管站)对辖区内所有兽药经营摊点进行宣传、发放资料并与兽药经营摊点签订兽药安全承诺书。
二、加大力度查处,确保假劣兽药不在全县兽药经营摊点发生。 我站采取县乡结合的办法,对全县49个乡镇所有兽药经营摊点及兽药使用者进行拉网式检查。县饲草站和县执法大队联合执法,成立假劣兽药查处专项整治小组,由农业局兽医兽药股长带队,对城区兽药经营企业及兽药批发门市,进行逐个门市,逐项清理检查。主要清理兽药经营门市、库房、兽药经营台账经营第二批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第五批假兽药经营、库存情况及批发企业批发使用情况。着重对附件1所列2016年第一季度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国家计划不合格产品的49个兽药产品;附件2所列2016年第一季度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辖区计划不合格产品中所列的26个兽药产品;附件3所列2016年第一季度监督抽检结果符合公布第2071号规定情形的不合格产品中所列的7个兽药产品;附件4所列非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3个兽药产品;附件5所列的非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假兽药目录中的3个兽药产品;附件6所列的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本企业生产的涉嫌假兽药目录中所列的53个兽药产品。采取一一比对的办法,进行现场清理整顿,同时,加强兽药经营企业兽药进出库台账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从源头上堵死兽药批发及经营门市经营假劣兽药。
三、继续加大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自备兽药的检查。 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县重点养殖规模场(户)进行检查监督,重点是检查养殖场养殖档案的建设情况,自备兽药的使用情况,随机抽查125家规模养殖场(户),对照2016年第二批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第五批假兽药目录中所列的假劣兽药进行逐一比对检查,防止在生产环节使用国家明文规定的假劣兽药。
经查,全县2家兽药批发经营企业、74家兽药经营门市及125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户),未经营和使用2016年第二批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第五批假兽药通知中所列的所有假劣兽药,规范全县兽药经营市场,确保我县畜产品安全。(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