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兽药监察所按时完成2016年度第一时段兽药残留监控检测任务

03.05.2016  14:38

 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2016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和四川省农业厅关于下达《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兽药监察所已按时完成第一时段兽药残留的监控检测任务。

  第一时段(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28日)完成农业部任务80批, 80批样品均为鸡肉样品,来源于成都市、自贡市、广元市以及绵阳市等4个市。30批鸡肉批样品进行了氯羟吡定药物残留量的检测,50批鸡肉样品进行了尼卡巴嗪药物残留量的检测,检测结果均为未检出;完成省农业厅任务1114批,样品分别来源于凉山州、甘孜州、阿坝州、自贡市、德阳市、资阳市、达州市、眉山市、广安市、宜宾市、泸州市、内江市以及成都市等13个市(州)。样品包括:猪肉355批、牛肉155批、羊肉160批、鸡肉115批、鸡蛋240批、牛奶89批。检测项目为:猪肉、鸡肉中氟喹诺酮类、磺胺类、四环素类等3类药物;牛肉中阿维菌素类药物;羊肉中氯霉素、磺胺类药物;鸡蛋中氟喹诺酮类药物;牛奶中氟喹诺酮类、磺胺类、氨基糖苷类、β-内酰胺类、林可胺类、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等7类药物。检测结果均为符合规定,合格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