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险调查:老人一跤摔“倒”养老院
年底,北京大大小小的民办、公办养老院都在忙着续保“北京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根据保险合同,老人如果在养老院发生意外伤残甚至死亡,如果属于养老院的责任范围,将由保险公司埋单。而下周一即12月16日,“北京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也将开始办理,本市300万常住老人都可以参加保险。从此,不论居家养老还是机构养老,北京的老年人开始步入商业保险时代。
不过,如果政府不带头力推,“养老院险”到底能不能靠市场的力量走下去?数字足以说明一切――“养老院险”在北京运行了一年,349家养老院投保,总保费539万,出险375起,预计要赔付545万元,换句话说,就是赔了个“底儿掉”。
养老窘境
意外频发 老人洗澡烫伤导致死亡
家中若有一位耄耋老人,子女都要提心吊胆过日子,那么几百个“老小孩”生活在一起会是什么样子?双井恭和苑老年公寓院长赵良羚向北京晨报记者讲述了一个比电视剧更惊心动魄的养老院生活。
“老人头一天晚上躺下了,第二天就去世了,我成了被告。法院会怎么判――倾向于弱者,这是国际惯例。法官判定养老院补偿家属6000 元。”
赵良羚认为,要想养老院不出险几乎不可能。上海市福利协会一项针对55起养老院事故的统计显示,老人摔跤致伤占40%左右,其他还有坠床、洗澡意外、健身意外、打架、走失、吸烟或燃香引起火灾、食物中毒、吃饭窒息,护理员发错药等等。而让记者吃惊的是,在这55起事故中,有6起为老人情绪不佳而自杀。
赵良羚表示,客观上讲,养老院出险防不胜防。出险的一般都是高龄自理老人和半自理老人,他们可以自由行动,又怕麻烦护理员,要事事亲为,却步步惊心。养老院里的老人之间也会出现矛盾和纠纷,会相互伤害,甚至致死。赵良羚举例说,曾经有两个都是卧床的老人,因为吵架,一个把枕头点燃了扔到另一个人床上,最终导致后者死亡。
此外,工作人员急症抢救不到位、护理不当、外出活动和管理制度的缺陷等等都会导致老人出险。曾经有个非常优秀的服务员,在给一个不能自理的老人洗澡时离开了一分钟,老人就把浴缸的热水龙头打开了,引起烫伤,最终死于并发症。模范护理员因此获刑,养老院也要赔偿。此外还有家属为了节省护理费,有意或者无意隐瞒老人身体状况的情况发生。曾经有位老人自觉身体不好,提出享受一级护理,家属本着省钱的原则,只要求二级护理,结果老人行走时无人看护,从楼梯滚下来去世了,养老院被判定赔付1.5万元。
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李绍纯在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平均每天有400人步入老龄阶段,目前北京拥有8万张养老床位,到2015年将达到12万张床位。跑步进入“深度老龄化”的北京迫切需要一种适合转移养老院入住老人意外风险,保证养老院应对和处置意外事故的能力。
并非戏言 养老院院长都上过法庭
对于“养老院险”,北京晨报记者采访的多家养老院均表示“举双手欢迎”。位于朝阳区黄渠的北京恒春老年公寓院长孟宪清直言:“千呼万唤始出来,我们盼了很多年了。”
恒春老年公寓今年7月才建成,目前试运行,入住老人45位,却为150张床位投了保险。“养老院每月都新增10来人,所以多保了一些床位,放心。”
孟宪清坦言,有了保险心里就有底了。“作为院长我努力确保不出事,但是出了事也不怕了。”几乎所有的养老院院长都过着如履薄冰的日子。当了14年院长的孟宪清就说:“因为有老人出意外,差点放弃了工作。”
6年前,护理员抱着被子在楼道里走,被子角刮倒了一位正在遛弯的65岁老人。“你说年轻人谁在意被被子碰一下呀。老年人就不行,骨折了。由于是我们护理员的全责,养老院做好了赔偿准备,我当时的心理价位是8万元,老人的女儿一开口就是80万!我说,‘妹妹,我整个养老院也不值80万元呀。’”
孟宪清专门从养老院调了一位护工去医院陪护老人,又跟老人的女儿商量:“今后你就交点床位费,都不用交护理费和饭费了,我们伺候老人到老。”没想到老人的女儿一纸诉状将孟宪清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养老院赔偿22万元。“得!养老院一年白干。”孟宪清说,那一年所有的员工都没拿到奖金。
坊间有一种说法,在养老院院长位置上干3年,没有一个院长没上过法庭。而此前山东省的一篇报道说,30%的养老院是因为与家属产生的纠纷而倒闭的。
“一位老人摔倒‘拽’倒了一家养老院――这并非是危言耸听的事情。”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李绍纯告诉记者,养老院是微利行业,很多民办养老院一年的运营利润也就是一二十万,北京市就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有老人在养老院出意外过世,家属提出30万赔偿,养老院赔完了就倒闭了。
李绍纯处长认为,在养老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养老服务机构面临诸多运营风险,尤其是老年人的人身意外风险,成为制约养老院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风险之一。
破解之策
政府出手 “养老院险”年补430万元
由于风险太高,商业保险之于65岁以上老年人几乎是一片空白,而老年群体在日常出行和活动期间比一般人受伤害的可能性高很多。本月初,北京市民政局宣布,启动“北京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确保老年人在公共场所一旦发生意外,可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投保没有年龄封顶,百岁老人也可以投保。市政府起“兜底”作用――为7万多名北京户籍的“低保”老人、城镇“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优抚对象及“失独”老人,统一出资投保,每人一份,总投资大约100万元,一旦出险,每人最多可赔付5万元。其他老人可以自费购买,每份15元,最多买4份,一旦出意外,最高可以得到20万元的赔偿。该保险12月16日正式办理。
而几乎同时,刚刚实施一年的“北京市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首次续保,每张床位保费依然是160元,其中80%由政府买单,20%由养老院自行承担,一旦出事故,养老院最高可获得500万元的赔偿。老人出险后有最高1.5万元的医疗费报销、2000元的抢救费报销。老人一旦身故,最高可获得12万元赔偿;一旦伤残,将按伤残程度获得伤残赔偿金;住院期间还可以得到每天100元的住院津贴;需要轮椅等还可以报销5000元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如果打官司,保险公司会赔偿养老院最高15万元的“律师费用”。
北京晨报记者获悉,今年的续保工作已经结束,全市共有357家养老院缴纳了2013年度到2014年度的保费,投保养老床位近3.4万张。根据北京市民政局的数据,今年的“养老院险”总保费530万元,其中政府补贴430余万元,各家养老院自行承担不足100万元。
政策显效 医疗保险平复家属吵闹
几乎所有的专家学者都认为,养老院最核心的内容是服务,没有好的服务就没有好的养老院,但是北京恒春老年公寓院长孟宪清却不这么看:“第一位是安全,安全是‘1’,其他做得再好也是‘1’后面的‘0’。”
孟宪清此前在3家养老院工作过,这些年她一直在寻求保险公司的帮助。“一个床位要200元钱,这个价格我咬咬牙认了,但是理赔的手续非常麻烦。最不能接受的是,条款规定,只有法院判定是养老院的全责,保险公司才给予赔付――每次事故都要让我上法庭当被告,我不能接受,几百个老人等着我照顾,我没这个时间,也雇不起律师。”
孟宪清说出了所有养老院院长的心声。所以,去年11月15日当市政府决定统一投保“养老院险”、80%由政府补偿时,近400家养老院的院长感觉心头的一块石头落了地,除了尚未开业的几家养老院外,大伙几乎齐刷刷投了保。“手续简单,每张床位也只缴32元钱。”孟宪清说,“我们150张床,政府掏了19200,自己只拿4800元。”
孟宪清办公室的墙上就贴着“养老院险”的报案电话、出险索赔程序,一抬眼就能看见。“有了保险就没了后顾之忧。但安全仍然是第一位的,必定出了事故意味着老人要受罪。”
位于朝阳区的某老年公寓去年底投保了责任险,目前发生过一起赔偿案例。一位86岁的老人半夜起来上厕所,在没有按铃也没有叫护士的情况下自己下床,结果不小心导致股骨颈骨折。家属来了大吵大闹,让养老院赔偿。后得知医疗费用可以走保险,事情得以平息。
“责任险鼓励出事后养老院及时救助老人,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养老院的人力、物力和精力上的压力。”这家养老院院长表示,“如果没有政府部门主推,一般养老院是不会买的,太贵了。”
“养老院险”并非强制保险。今年有25家养老院没有续保,工作人员对数据追踪发现,只有7家属于实际运营而未参保,主要理由是因为今年没有出险,所以不再续保。今年的“养老院险”续保率为98%。
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对此评价说:“养老院险让养老院敢收老人了。”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周燕珉则表示:“政府推行养老院责任险使开发者和运营方更加放心。”清华同衡养老产业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著名律师王建文表示:“责任险是养老院生存和发展的必备条件之一,而且只能由政府部门牵头参与,才会有效果。”而更多的专家则表示,应像推广“交强险”一样强制推广“养老院险”。
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李绍纯表示,北京虽然不是第一个出台“养老院险”的城市,但却是政府补贴最高、养老院自负保费最低、保障范围最广、赔付金额最高的城市。
行业调查
养老院险“赔穿了”
如果政府不带头力推,“养老院险”到底能不能靠市场的力量走下去?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提供的数据,2012年度到2013年度,北京市有349家养老院参保“养老院险”,投保床位3.45万张,总保费539万,政府补贴保费437万余元,养老院自付保费100万。保险实施一年来,出险375起,已结案126起,共赔付215万元;未结案249起,预计需要赔付330万元。预计最后实际总赔付金额将超出总保费的10%左右。拿着这一摞数据,李红兵表示:“目前看是‘赔穿’了。但是,养老院和住院老人的权益都得到了保障。”
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李绍纯告诉记者,“养老院险”是北京市政府首次对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平安产险北京分公司和中国人寿财险北京分公司共同承保,分别按70%、20%和10%的比例分保。“三家分保就是为了分担风险。”
宋海英女士是“民政部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课题研究组”组长,当年她主持设计了北京市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她在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当初预计可以打个平手,但是这个保险谁也没做过,不能科学预期它的风险到底有多大。此前只有上海有这种保险,连续3年‘赔穿’,后来上调了保费,才打了个平手。”
宋海英强调说,目前下“赔穿”的结论为时尚早,大部分案件处于治疗或整理索赔单据中,至明年8月才有可能得出今年的全部数据。同时,一个险种至少要经过5年实践才可能有数据做支撑得出是赔是赚的结论。“但是,当初我们设计的就是公益险,是民生工程。”
对于349家养老院一年中出险375次这一数字到底是高是低?宋海英表示,由于此前没有类似保险,因此没有数据做比较,但是却可以通过分析数据完善管理制度。她举例说,养老院险在上海实施第一年时出险1200余起,第二年就骤降到750起。宋海英表示,有些养老院管理制度完善,事故率低;有些有制度缺陷,事故率高。如果保费一律都是一张床一年32元,对事故率低的养老院就不公平。因此责任险设置了费率浮动机制,规定保费可以上下浮动30%。
■养老院险
2012年9月,北京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出台《关于推行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意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养老院综合责任保险”。
“老人院险”主要保障范围包括意外伤残或身故责任、法律费用、第三者责任三项。老人如果在养老院“责任范围内”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害或身故的,应由养老院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老人发生事故时,养老院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施救费用,由保险公司负责给付。老人的亲朋在探视老人时发生意外,亦由保险公司赔付。
《意见》明确,保险费用由养老院缴纳。本市将对保险缴费按照80%给予补贴,养老服务机构负担保费的20%,今后还将适时调整补贴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