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养老支持服务机制 未来三年新增床位15万张
社区养老:将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7400个
居家养老:将构建居家养老支持服务机制并覆盖200万人
资金补助:公办机构新增床位每张政府平均投资不低于4万元,民办机构新增床位每张政府资金补助平均不低于1.1万元
(记者 刘星)3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四川省2015-2017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安排意见》,明确2015-2017年我省新建养老床位15万张。
按照“9073”计划,即90%的老人在家中安度晚年,7%的老人通过社区照顾实现养老,3%的老人入住养老机构集中养老,《意见》明确,2015-2017年将新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2.1万张,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9万张,新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12.9万张,这就意味着3年间,新建养老床位和改造养老床位有24万张。其中,将通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和资金补助等方式,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养老床位。
社区养老方面,3年间我省将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7400个,其中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700个、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700个,实现90%的城市社区、50%的农村社区建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目标。
居家养老方面,将构建居家养老支持服务机制并覆盖200万人,采用政府向各类养老服务组织购买服务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构建居家养老支持服务机制,为全省200万居家养老的高龄老人和困难老人提供助餐、助医、助浴、助行等多种服务。
用地方面,将根据每年新增5万张养老床位及房屋建筑面积等指标测算用地总量。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需求,制定供地计划和政策,优先安排。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各地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标准,统筹规划安排建设用地。
《意见》明确,公办机构新增床位每张政府平均投资不低于4万元,民办机构新增床位每张政府资金补助平均不低于1.1万元,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每张政府资金补助0.5万元。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每个补助30万元,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每个补助25万元。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机制,按照服务对象平均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标准。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运营费补贴标准和办法由各地确定,所需资金主要由市州、县市区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