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为反腐对党政领导建立约束机制
中新网7月28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颁布施行。《实施办法》针对兵团“特殊体制”,强调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约束机制。
《实施办法》共分五个部分,全文7300余字。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和五年工作目标。第二、三、四部分是“三项重点任务”:一是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二是坚决有力惩治腐败;三是科学有效预防腐败。第五部分是贯彻落实措施。
《实施办法》全面遵循了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结合兵团实际,提出了兵团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在“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中,针对兵团“特殊体制”,强调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约束机制;强调要严肃财经纪律,构建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监督的监督制约机制。在“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方面,紧密结合兵团深化改革的总体思路,提出了不断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形成切合兵团实际、有效管用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全面落实“两责任”、“两为主”和巡视工作“全覆盖”的任务和目标。
《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贯彻落实本办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改革和完善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支持和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
新疆兵团党委明确提出,兵团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一要认真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安排《实施办法》的专题学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实施办法》作为必修内容;各单位要把《实施办法》作为今年党风廉政教育月的重要内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把握。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兵团各大媒体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实施办法》的宣传,积极营造学习《实施办法》的浓厚氛围,为贯彻实施创造良好条件。三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落实方案,明确职责任务,抓好贯彻实施。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工作开展。
根据《实施办法》的要求,今年,新疆兵团将把落实《实施办法》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原标题:新疆兵团反腐 建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