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2014年新农合实施方案让政策更惠民

22.11.2013  18:27
  近日,《兴文县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出台,该方案在往年的基础上,多方调研讨论,收集意见建议,最后通盘考虑,对报账程序和手续等进行了优化、简化,呈现出八大亮点,让惠民政策更加便民、利民、惠民。
  亮点一:大病医疗更有保障。大病医疗保险基金为每人提取20元作为市级统筹,主要用于新农合报销后,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5000元的部分进行二次补偿。
  亮点二:门诊报销范围扩大。为更好的方便病人门诊就医,参合群众除可自主选择在本县乡镇、村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外,2014年起还可在兴文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门诊就医,并实行即医即报。
  亮点三:重大慢性病门诊补偿大幅提高。在原新农合慢性病种的基础上增加到26种。为方便参合群众就医,从2014年起,将为重大慢性疾病患者办理《慢病门诊就医证》,资格确认后当月开始享受即医即报补偿,比例为60%,每人每年累计补偿封顶线由2013年的最低600元,最高2000元,提高到最低800元,最高3万元。
     亮点四:进一步优化转诊制度。对恶性肿瘤、尿毒症等20种重大疾病可自主选择医院,不办理转诊;因急危重症在县外住院,可只提供就诊医院的急诊证明;在本市范围内县、乡两级公立医院间住院不办理转诊;多次转往县外就医的,只需在第一次转出时办理转诊。
  亮点五:各种检查和高值耗材规定更加合理。为防止医院套餐检查和高值耗材使用,对检查、检验和材料等按比例进入报销;在住院前二日内所产生的门诊检查费用可纳入住院费用报销。
  亮点六:定额补偿更加规范。2014年,门诊碎石定额补偿450元,双侧增加300元;孕产妇定额为300—1000元的标准,但计划外生育不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亮点七:深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2014年继续实行住院费用“总额控制”和“单病种付费”的支付方式,住院统筹基金支付实行“总额控制,月初预拨,月末小结,年终决算,超支不补,结余归医院下年使用”的付费方式,从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
  亮点八:五保户和精神病人100%报销。五保户、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住院报销时实行零起付线。五保户和精神病病人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符合政策的按100%报销。(兴文县新型农村合作管理中心)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