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全面检查,规范兽药经营市场
11.09.2015 02:12
本文来源: 农业厅
2015年9月9日,根据《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第七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5]20号)文件精神要求,兴文县畜牧水产局与古宋镇畜牧兽医站一行,对辖区内的兽药经营门店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检查经营者是否建立有兽药、药物添加剂进货、销货台帐和是否存在经营违禁兽药、添加剂、人用药品以及是否存在违规和超范围经营强制免疫所需生物制品。 做到不漏一店,逐一检查 ,检查中未发现农业部目录内的假兽药生产厂家的产品。
检查中发现部分经营企业销售的兽药中存在兽药生产批准文号临近过期及产品临近过期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要求经营者尽快将该批次药品下架处理;检查中查处封存成都乾坤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盾稀戊二醛溶液”及北京金越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虫菌一扫清溴氰菊酯溶液”过期兽药。责令兽药经营企业自查,杜绝销售过期药品,要求兽药经营企业完善经营管理制度,避免出现经营销售和在养殖环节使用假劣兽药行为,推行追踪溯源制度,增强了兽药经营者依法经营、合法经营的自觉性,保证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陈润)
本文来源: 农业厅
11.09.2015 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