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时刻,监控又“坏”了?
27.01.2014 03:44
本文来源: 四川日报网
■ 马上评论
据报道,湖北沙洋县农民曾青山因涉及一起枪袭案被警方传唤,15小时后死在当地医院。家属在其身上发现多处红斑及疑似勒痕,疑其生前曾遭暴力,向警方申请调看讯问录像,警方回应称“没有录像”,向医院索取病历,院方又称“病历被偷”。
监控“善解人意”地在关键时刻“坏掉”,已够神了,记载被传唤人死因的原始病历居然也高度巧合地“被盗”,悬疑小说也不过如此。大量疑点指向警方,嫌疑人被刑讯逼供致死的可能性相当大,而警方拿“监控坏了”说事,像是制造“死无对证”局面以推卸责任:一者,嫌疑人未必是罪犯,即便有罪,也应该依法追究,而不应不明不白地送命;二者,若一句“监控坏了”就可逃脱责任,那么谁都难保证,不会有下一个在“坏探头”下诡异死的人。
当地警方称,刑侦大队准备搬迁,监控设备损坏了,后来一直没修,也没有硬性规定必须录音录像。刑侦部门的监控坏了不修,已经有悖常识,“一直没修”,听着更无厘头——有“摄像头时代”之称的当今社会,大街小巷布满了公安机关的监控探头,有“天网”之称,而公安局内部的监控却一有事就坏,监控使用频率最高的刑侦部门的监控设备坏了之后居然“一直没修”,未免太过蹊跷。
用制度保证监控证据程序,一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二是维护司法机关的公信,否则,如果确实是监控坏了,却有口难辩,结果就是司法机关在舆论质疑面前“碰一鼻子灰”。而现在警察在大街上执法都要配备记录仪,公安局、派出所里办案居然允许“监控坏了”,这怎么说都是低级错误。
眼下,这起“诡异死”已经损害当地警方公信。官方应重视,调查追责、制度补漏都不能含糊,以给公众一个更合理的说明。
□马涤明(职员)
本文来源: 四川日报网
27.01.2014 03:44